辖区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辖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2016年6月24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对中铝河南分公司6·2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并传达了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
会扩大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认真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张 伟
副组长:顾 杰 张 辉 杜建鹏
成 员:马建平 苏炎铭 张 蕊 李晓丽
武雯静 翟振益 王洪强 王国辉
梁振华 禹江涛 胡玲玲 朱明亮
闫利军 安秋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安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科长马建平担任,负责“三大活动”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大督查
1.督查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5)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
(二)大检查大整治
1.大检查大整治范围: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辖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幼儿园、民爆器材、社区等行业领域实施集中大检查,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2.大检查大整治内容:主要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5)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8)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三)大检查大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设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
2.辖区所有工业企业:要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为重点;重点检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及企业职工参保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停工、复产前设备安全状态、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为重点进行全面核查。检查粉尘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是否有效;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通风、照明、气体检测、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等进行检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商贸企业:进一步完善辖区大型商场、超市、成品油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开展大型商场、超市、成品油等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确保管辖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运行。
4.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商场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5.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6.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
7.幼儿园: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8.民爆物品: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
9.社区安全:负责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负责做好社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制止其违法行为,及时向办事处安全科和上级部门报告;负责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设,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记录,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查;督促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社区也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单位方案,认真开展“三大活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三大活动”的领导,确保“三大活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各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三大活动”的全过程。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等,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整改到位。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社区、各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社区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纪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督查力度。各社区、各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行业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化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确保信息上报。各社区、各单位隐患排查台账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台账及时更新。本次活动期间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送附件,报送地点:安全生产科。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次活动结束后,如无新的通知,从八月份起每月28日前仍须报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