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2-00026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
  • 2022-02-08
  • 2022-02-08
  • 通知
  • 上政办〔2022〕3号
  • 有效
  • 2022-02-08
  • 2025-02-08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街区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8日

上街区关于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有效激发我区企业主体活力,积极培育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西美”上街,现就支持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简称“三高”)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郑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三个转变”,把握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目标导向、政策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三高”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企业主体、规模能级、项目投资“三倍增”和群链支撑力、赋能主导力、绿色引领力“三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增长速度快、业态模式新、创新能力强的“三高”市场主体,为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提供坚实支撑。

(二)培育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三个倍增、三个提升”目标:

——“三个倍增”:全区“三高”企业达到200家,实现企业数量倍增;“三高”企业营业收入(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规模能级倍增;“三高”企业项目和研发投入突破100亿元,实现投资规模倍增。

——“三个提升”:支撑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形成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与核心配套企业,成为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核心力量;支撑创新与融合发展水平提升,“三高”企业成为科技自立自强、“两业”协同驱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经济的主导力量;支撑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三高”企业成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先锋梯队和标杆示范,引领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

二、遴选标准

每年动态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增长动力足、产品附加值高的本区企业,择优纳入区级“三高”企业培育库,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政策“组合拳”予以重点扶持。具体遴选标准包括: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区重点监测工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产值)增长达到20%以上或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上”企业。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 不列入“三高”企业培育库。

三、重点任务及支持政策

(一)企业主体倍增行动

1. 坚持高位推进。落实区级领导领衔、首席服务官分包“三高”培育企业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会,开展面向“三高”培育企业的“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听取工作意见建议,突出各类问题解决,提升全方位服务“三高”培育企业水平。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试点示范推荐中对“三高”培育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区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三高”培育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到2021年底,全区培育“三高”企业70家;到2023年,力争达到200家,企业数量实现倍增。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金融服务中心,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2. 实施梯度培育。积极引导各层级“三高”培育企业明晰成长路径,强化领军型企业系统集成者优势,推动领军型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等,支持领军型企业上市挂牌,鼓励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提升全球影响力和产业链主导力,推动向世界一流企业(集团)跃升。强化要素支撑、政策保障和环境营造,推动小型中型“三高”培育企业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科技瞪羚企业。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对成长性好的实施“二次孵化”,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三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到2023年,新增单项冠军企业1家左右、科技瞪羚企业3家左右、“专精特新”企业30家左右、高成长性企业30家左右。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3. 强化精准服务。加大“三高”培育企业产销、产融、用工和产学研对接力度,每年举办各类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加强“三高”企业家队伍建设,优先支持“三高”企业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每年评选的市领军型和成长型企业家中,“三高”企业家占比不低于30%。参加全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专题培训的“三高”企业家占比不低于50%。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人社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二)规模能级倍增行动

1. 加快做大做强。围绕小型“三高”培育企业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鼓励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符合条件、进入辅导期的规模以上“三高”企业列入区定重点上市后备库,促进规模以上“三高”培育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城乡规划、土地房产、项目立项、税费缴纳、股权确认等问题,积极为企业改制创造条件。支持“三高”培育企业加快IPO辅导进程,推动其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通过市场化增资扩股、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局、政务服务中心、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2. 加强企业管理。鼓励“三高”培育企业生产组织创新和管理模式提升,引导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和风险管控体系,完善高风险领域内控制度,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升商务咨询专业化、数字化水平,增强供应链管理能力,推动“三高”企业实现高速成长和高质量发展。对“三高”培育企业年营业收入利润率超过同期郑州市域同行业平均水平2倍以上(含)、1.7倍以上(含)、1.5倍以上(含)的,按照规模档次分别协助企业争取市级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 实施“三品”战略。引导“三高”培育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鼓励“三高”培育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支持创建各类质量品牌称号、标准化示范单位,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创建世界级品牌。到2023年,“三高”企业带动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升到40%以上。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商务局;责任单位: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三)项目投资倍增行动

1. 突出招大引强。围绕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依托“三高”培育企业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引进国内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头部”企业,补齐“三高”培育企业链条缺失环节,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三高”培育企业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鼓励引进落地国内“头部”企业或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的科技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围绕“三高”培育企业产业链提升,全区引进不少于3个。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金融服务中心、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2. 推动项目建设。健全“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机制,着力解决“三高”培育企业实施项目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制约难题,推动尽快竣工达产,形成新的增长点。鼓励“三高”培育企业积极参与“两新一重”项目。鼓励“三高”培育企业在不增加用地的情况下,采取“工改工”措施,在工业控制线内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容积率等指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力争“三高”培育企业年均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资源规划局、金融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3. 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三高”培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平台、科创投资机构等深度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三高”培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到2023年,依托“三高”企业新建创新平台15个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4. 实施“三首”(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工程。鼓励“三高”培育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编制“三首”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协助企业争取市级按一定期限内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单位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奖励。推行政府首购首用,各类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应将目录中的“三首”产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拓宽产品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四)群链支撑力提升行动

1. 支持集群发展。发挥“三高”培育企业带动作用,支持领办特色园区,打造产业集群。鼓励将较大面积的连片土地出让给具备产业链生态主导力的“三高”培育企业,引导其对产业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其将一定比例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

牵头单位:区资源规划局、郑上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2. 支持投资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积极引导项目入驻相关产业集聚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协助申请市财政对主导产业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项目奖励。对重大制造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别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郑上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3. 强化链条掌控。推动“三高”培育企业平台化发展,增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掌控能力,培育2家产业链“链主”企业,鼓励其带动上下游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破解产业链金融瓶颈,推行“银行+担保(保险)”贷款模式,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稳定性。支持领军型“三高”培育企业成立产业并购基金,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 通过强链补链, 迅速壮大领军型企业规模。重大产业并购基金协助企业申请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以适当比例参股出资。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金融服务中心、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4. 着力补短锻长。依托“三高”链主企业综合竞争优势,大力实施“链长制”,聚焦产业链供应链缺失环节方向延伸,成为产业链综合服务商,打通“三高”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稳步提升产业链完整性、供应链安全性、产业基础高级化、价值链高端化水平。每年组织企业参加郑州市十大“高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高附加值企业”评选,协助评选上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资金。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五)赋能主导力提升行动

1. 深化科技赋能。支持“三高”培育企业深度参与“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支持“三高”培育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和科技攻关类项目,优先推荐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鼓励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区级财政科技经费优先支持“三高”企业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支持“三高”培育企业建设行业重大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经认定后,协助企业争取市级按照平台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最高补助2000万元。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2. 推进数字赋能。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入融合,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在“三高”培育企业中优先推广“5G+”“人工智能+”等示范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应用场景。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共享力度,促进知识、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和利用,促进“三高”培育企业数字化转型。协助对被列为市级人工智能创新标杆企业、典型应用场景机构或单位争取市级奖补资金。2021-2023年,力争形成1个左右的全国领先示范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教育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六)绿色引领力提升行动

1. 拓展节能环保服务。发挥“三高”培育企业对节能环保服务业的支撑作用,支持“三高”培育企业率先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2.推进综合利用。依托“三高”培育企业发展回收与利用服务,完善“三高”培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畅通汽车、纺织、家电等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最大化。“三高”培育企业参与“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的,评价结果认定为B类以上档次。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三高”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财政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协调解决“三高”企业培育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具体事务由区科工信局承担。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金融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财政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二)强化联动推进

“三高”企业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环保等要素支撑保障力度。牵头单位要对牵头负责的具体工作事项负起责任,优化工作推进流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顺利推进。责任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对接、积极认领任务,合力推动重点工作事项落实。各部门和各镇(办)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工作专案,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完成“三高”企业培育工作。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金融服务中心、人社局、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责任单位: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三)严格督查评比

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将“三高”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评比范围,强化月评结果运用,以有效督查推动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三高”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评范围,列入高质量发展制造业专项绩效事项。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四)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举办“三高”企业学习观摩和分享交流活动,利用媒体宣传、专题会议、工作简报等形式,对十大“高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高附加值”企业培育经验和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形成企业培育鲜明导向,切实营造企业培育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三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政策,上街区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