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4-00394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024-12-24
  • 2024-12-24
  • 通告
  • 上政通〔2024〕7号
  • 有效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上街区新增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率,缓解我区“停车难”矛盾,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经上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新增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路内停车泊位收费路段在:金华路、新乡路、新安路、济源路、许昌路、中心路、汝南路、淮阳路、登封路、洛宁路、丹江路等(具体路段详见附件)。

二、实施主体

依法取得上街区路内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负责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收费标准按照郑州市上街区公共停车场存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

三、免费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免费停放。

四、其他事项

(一)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者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上停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毁损、撤除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标识、标线、标牌等设施,不得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占用路内停车泊位从事经营及其它活动。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管理人员引导,按照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对出现辱骂、威胁、殴打停车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实施收费管理期间,我们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优化停车管理措施,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街区新增收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详情


2024年12月24日


附  件

上街区新增收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详情

新乡路173个:11104031-11104203

许昌路231个:11102036-11102266

济源路244个:11107001-11107244

中心路293个:11105001-11105293

汝南路142个:11106019-11106160

金华路323个:11109001-11109323

淮阳路195个:11120001-11120195

登封路38个:  11108030-11108067

洛宁路107个:11122001-11122107

新安路154个:11103029-11103182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