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5-00027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 2015-02-25
  • 2015-02-25
  • 通知
  • 上政办〔2015〕6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上街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25日

郑州市上街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区发生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一)2014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三)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以新农村社区建设名义进行“小产权房”开发的行为。

(四)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名义搞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园区建设,借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五)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违法占地行为。

(六)借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等临时用地名义,违法进行永久性建设的行为。

(七)借农村道路建设名义或不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581号)要求,违法进行道路建设的行为。

(八)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4〕297号)要求,全面清理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九)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囤地圈地、闲置土地的行为。

(十)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2月13日—2015年3月20日)。各镇办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迅速组织开展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要统一登记填表,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5)。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逐宗依法严肃处理。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督察,对各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验收阶段(2015年3月21日—2015年3月31日)。2015年3月25日前,各镇办要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预验收,并将2014年度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工作总结报区国土资源局。3月25日至3月31日,由区督考办会同区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法监管的意见》(郑发〔2011〕25号)要求,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各镇办对辖区内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工作负总责,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土地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法,及时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并报区政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纠正违法行为,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尤其要对主城区(含产业集聚区)、重点区域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清理核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要发扬敢于碰硬的作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没收的依法没收,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凡工作消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以及因工作原因未能完成拆除复耕任务、2014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10%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办,将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建设用地报件受理与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挂钩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4〕11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0〕16号)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灵活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201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

2.2014年度国家重点工程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3.2014年度省级重点工程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4.2014年度产业集聚区建设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5.2014年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6.2014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