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7-00108
  • 上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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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08
  • 2017-09-08
  • 通知
  • 上政〔2017〕9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街区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9月8日

上街区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

实  施  方  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4号)要求,确保完成2017年全区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的,在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供热可靠的条件下,逐步削减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污染,加快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城市能源体系,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在保证中铝河南分公司氧化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和供热可靠的前提下,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的,强化火电机组节能减排调度。

三、工作目标

2017年,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完成市定燃煤削减和转型改造任务,为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贡献。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发电总量

进一步加强生产管控,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格控制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发电总量和燃煤消耗量。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发改委、中铝河南分公司。

(二)削减电厂煤炭消费总量

1.8月底前制定专项方案,按市定要求完成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关停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责任单位:中铝河南分公司。

2.同步实施电网改造及供热热源和管网改造,确保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原服务范围电力、热力供应。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郑州供电公司上街客服分中心、中铝河南分公司。

(三)提高燃煤质量标准

1.加强燃煤监管,确保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入炉煤标准提升至:硫分≤0.5%、灰分≤32%、入炉煤低位发热量≥4900大卡/千克,禁止不合格燃煤入炉燃烧。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环保局、中铝河南分公司。

2.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监管,禁止低质煤进入我区市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商质监局。

(四)提高外电消纳比例

8月底前制定专项方案,加大供电设施建设及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完善我区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信委、郑州供电公司上街客服分中心。

(五)优化运行调度

加强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运行调度,提高单机负荷率,优先保障高效低煤耗机组发电,保证采暖期热电机组热电比在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郑州供电公司上街客服分中心、中铝河南分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上街区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工商质监局、商务局、城管局、郑州供电公司上街客服分中心、中铝河南分公司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燃煤削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燃煤削减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加大协调力度

  一是由区主要领导出面,加大与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市相关部门对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电力结构调整、运行调度、优质煤炭采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生产负荷压减后生产安全稳定。二是各职能部门、中铝河南分公司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按计划落实。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完善奖补措施

由区攻坚办统筹协调市攻坚办,按政策落实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燃煤削减工作的奖补,在2016年基础上每削减1吨燃煤奖励150元。

责任单位:区攻坚办、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统计局、审计局。

(四)强化责任追究

将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燃煤削减工作任务纳入我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工作督导制度,建立煤炭市场和永安电厂燃煤质量监管机制,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燃煤削减措施落到实处。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或关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其主要责任人由区攻坚办会同纪律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督考办、攻坚办、环保局、工信委、工商质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紧盯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专案,建立工作台帐,做到目标、任务、分工、责任、时限、措施“六明确”。

(二)各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督促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严格按照燃煤削减任务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煤炭消费削减量不得低于市定目标。

(三)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告、季总结制度,各责任单位、中铝河南分公司永安电厂要及时总结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每月22日前完成当月工作总结、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4日前完成季度工作总结报上街区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工作领导小组。上街区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工作落实和督查情况及时报区攻坚办,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依据之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因自身原因,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