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8-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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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18
  • 2018-04-18
  • 通知
  • 上政文〔2018〕49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上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8日

 

上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持续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经过两期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区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2016年,全区幼儿园发展到29所,在园幼儿6628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但是,由于基础差、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不足,“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教师数量短缺、待遇偏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然制约着我区学前教育的良性发展。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我区将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现状分析

(一)幼儿园情况

截至到2016年12月底,我区经教育部门批准注册的幼儿园共有29所。29所注册园中,公办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24所。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3所,市一级幼儿园8所,市二级园6所,市合格幼儿园2所,准办园9所。办园水平达到教育督导等级评估标准园的占比为68.97%。

(二)在园幼儿情况

全区3—5岁幼儿6776人,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幼儿6325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为93.3%。全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95%,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96%。

(三)园长和教师情况

全区幼儿园教职工919人,专任教师517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368人,占专任教师的71.2%;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317人,占专任教师的61.32%。教职工中专以上学历749人,其中大学本科126人,占13.7%;专科及以上学历541人,占58.87%。全区幼儿园园长、副园长44人,参加园长培训且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的有40人,占90.9%。

(四)学前投入情况

2016年,全区学前教育投入共计3983.07万元。

1.政府财政投入890.07万元。其中,区本级投入713.92万元,占17.9%;政策支持176.15万元,占4.4%。

2.社会力量投入3093万元,占77.6%。

(五)2017-2020年学前教育情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二孩”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生育高峰到来和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我区0—3岁、3—5岁适龄人口的数量还在逐年增加,特别是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

目前,我区学前教育的现状是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规模小、教师缺编严重。6所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2067人。其中有教师编制的公办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732人,仅占全区3—5岁幼儿的10.59%。上街区幼儿园现有11个教学班,幼儿450人,教师应有编制33人,实际在编29人。上街区实验幼儿园现有9个教学班,幼儿282人。教师应有编制27人,实际在编14人,其余人员和其他公办园教职工均无编制。新招在编教师数量较少,教师的年龄结构断层问题明显。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合理布局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起覆盖全区、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水平和保教质量。

到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94%左右。

1.幼儿园三年布局建设规划

结合我区人口分布情况和流动趋势,2017—2020年,规划新增幼儿园2所,改扩建幼儿园1所。

2.幼儿教师队伍总体水平

按“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配备幼儿教师,区编制部门要会同区教体局按照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省定的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儿教师师资来源,加大新聘教师中幼儿教师的招聘比例。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

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区教体局要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建立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打造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以省、市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在幼儿园中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保教能力。

初步建立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保证幼儿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潜下心、出成效”。

2020年底,力争使全区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超过75%,教师培训率超过9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5%。

3.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基本消除“小学化”现象。

(二)年度目标

1.2017年,新增公办幼儿园一所,计划投资685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规模6个教学班,新增幼儿学位180个。预计2018年6月完工。

2.2018年,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一所,投资约925万元,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新增9个教学班,新增幼儿学位270个。预计2019年6月完工。

3.2019年,新增公办幼儿园一所,计划投资875万元,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规模6个教学班,新增幼儿学位180个。预计2020年6月完工。

2018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8%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93.5%。

2019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8%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93.8%。

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94%。

(三)重点任务

1.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在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每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和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所占比例。

2.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要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区教体局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要完善并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区教体局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

要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安保人员和技防设施,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所在镇(办)、社区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要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强各类幼儿园的普惠性收费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

要坚持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区教体局要遵循“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的整体工作思路,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及时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不能保障幼儿安全和达到基本保育保教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3.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要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新增、扩建的民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的办学用地,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并通过达标评估验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以及教师在培训教研、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

4.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在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足额配套建设教育设施。区政府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建设,做到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并保证按时拨付到位。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积极探索办园体制的改革创新,增强办园活力。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办园的体制和机制,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托幼机构。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园以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弱园、合作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增强我区学前教育办园活力,形成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园体制机制。

6.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区教体局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教师根据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7.到2020年,实现2所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增加残疾适龄儿童入园机会。

8.建全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公办幼儿园实行生均财政拨款综合定额;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分项奖补;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补助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9.积极探索公办园招生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强化招生监管,重点围绕入园机会均等,初步探索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新路径。

10.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监管体系,实行园所等级管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有计划地推动示范园、一级幼儿园建设,要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保教质量优良、社会信誉良好的幼儿园。要依据《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和相关规定,对我区各类幼儿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指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到2020年底,办园水平达到教育督导等级评估标准园达到80%。建立健全示范幼儿园、一级幼儿园与薄弱园的交流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

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总体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

要健全区教体局主管业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区教体局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区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区财政局要加大投入,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区编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区人社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区住建局、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区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区综治办、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区民政局、工商质监局、安监局、食药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饮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区卫计委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区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各镇(办)办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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