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8-00070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6-08
  • 2018-06-08
  • 通知
  • 上政文〔2018〕56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精神,严守耕地红线,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保护工作,确保“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决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决不能随便占用”,现就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施特殊保护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强调指出,“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为主线,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坚决做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分都不能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峡窝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郑政〔2016〕16号)和《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政文〔2016〕68号),扎实配合区国土资源局开展辖区内的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二、全面排查清理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底数

峡窝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通过配合区国土资源局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掌握辖区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真实情况。一是排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违法占用情况,对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的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和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已经认定为不实耕地的地块是否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排查工作应内业、外业同步开展,务必仔细、精准。二是排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新发生的违法占用情况,重点是违法占用或破坏城市周边、公路沿线和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特别是以休闲观光、养老服务等名义开发房地产或建造私人庄园会所,以及新建造的光伏项目。三是认真清理整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存在的不实耕地、违法占地,务必加快清理处置到位。保持对永久基本农田上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凡是在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一律“即查即拆”,不打半点折扣。

三、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实施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由区国土局牵头,区公安、农委、住建、环保及各镇(办)要积极配合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一是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引导和要求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快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从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全面清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恢复原种植条件,对逾期不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清理处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各有关单位要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整改,杜绝违规批准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发生。

四、切实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区关注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履职尽责,对梳理排查出来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履行程序,并上报区政府进行督办。区政府将实施跟踪督导,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镇(办)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严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视情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18年6月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