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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02
  •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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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政办〔2017〕36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政务服务“一口受理”改革 方案(试行)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街区政务服务“一口受理”改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日

上街区政务服务“一口受理”改革方案

(试  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一号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确保2017年全面运行“一口受理”机制的任务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提升、规范”三步走的工作部署,以“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基础,以政务服务网和大数据为技术支撑,着力打造标准统一、集成服务、机制完善、行为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服务优先、辅导靠前、受审分离、审管分离”的要求,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口受理”,即打破业务界限按照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平行受理,变“多窗口受理”为“一口受理”,实现咨询辅导、综合受理、后台审核、统一发证的规范化、标准化,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三、实施原则

(一)统一范围。区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的人员(首席代表AB角、行政服务科人员)全部纳入“一口受理”范围。

(二)统一入口。大厅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网上办事(含网上办事大厅、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渠道)系统建成后,线上与线下业务协调统一入口。

(三)统一平台。运用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和郑州市政务服务系统,集成服务评价、事项受理、网上办理结果和审批证照信息等功能,以信息化促进业务规范化。

(四)统一标准。运用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编制统一的咨询辅导清单、受理清单和审批业务操作手册,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的无差别政务服务。

四、功能分区及流程再造

“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分为四大功能区,即咨询辅导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和统一发证区。

(一)咨询辅导区

按照“服务优先、辅导靠前”的要求,分别设立“市场准入类”、“项目建设类”、“社会民生类”、“其他综合审批类”四类咨询辅导区,服务人员由各单位专职人员担任,提供政策咨询及导办服务。咨询辅导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咨询辅导应当填写辅导告知单,对于申请人咨询事项要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确属复杂、疑难问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咨询辅导内容主要包括对办事流程解答、线上线下申报的辅导和受理前的预审、表格填写、申报材料的电子化和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产业政策、专业技术等问题的辅导。辅导时,申报辅导、受理前的预审,仅对申报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辅导和预审;历史遗留、疑难复杂、产业政策、专业技术的辅导,仅为申请人提供相应问题的解答或解决办法,不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二)综合受理区

依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场准入类”、“项目建设类”、“社会民生类”、“其他综合审批类”等主题分类设置“一口受理”综合服务窗口。

“市场准入类”是指市场主体成立经营类审批服务事项,涉及2个部门,分别为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建设类”是指项目建设审批职能部门提供的审批服务事项,涉及4个部门,分别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社会民生类”是指办理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社保征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3个部门,分别为区房产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其他综合审批类”是指除上述所列职能部门外的其他进驻单位,涉及5个部门,分别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区自来水公司和燃气公司设立公共服务窗口。

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以受理清单及样本为依据,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核验申请人或委托人身份及资质证件,根据需要扫描(拍照)原件并核对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符合受理清单确认无误的,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将相关信息资料录入综合受理系统,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和接收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综合受理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列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

(三)后台审批区

按照“受审分离、并联审批、封闭运行”的工作模式,设立“市场准入类”、“项目建设类”、“社会民生类”、“其他综合审批类”等后台审批区,实现企业群众“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能办成所有事。

1.受审分离

服务对象经过前期辅导,已提交所有清单材料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接件,实行全程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办件流转方式。电子材料通过统一的综合受理平台实时传送,所有材料清单经过职能部门核对后通过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签收。纸质材料实行人工流转。职能部门应当及时接收综合受理窗口的纸质申报材料。上午收件材料于下午2:00前领取,下午收件材料于下班后半小时内领取,并履行材料交接手续。

2.并联审批

利用统一的综合受理平台,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接办分离”,推行“统一收件、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项目审批模式。由申请人提交所需纸质申请材料后,综合受理窗口推送内部数据和纸质文件,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同步审核、并联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各职能部门对综合受理窗口流转过来的申请材料,应在承诺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审批(审查),并作出决定、制作相关证照;需要开展联合踏勘(审查)的,区政务服务大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并联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审查)、决定等各阶段办理信息须全部录入郑州市政务服务系统;审批(审查)结果及颁发的证照按规定上传至郑州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全流程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管。

3.封闭运行

除依法应当进行的现场核查(检查、测评)外,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的审批(审查,含技术审查)、决定、制作证件等工作和行政审批服务的申请、审核(审查)、决定等材料的流转,应当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后台审批区内封闭进行。

(四)统一发证区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统一发证区,各职能部门制作的相关证件(批文)统一移交区政务服务大厅发证窗口对外发证。

统一发证窗口收到职能部门的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后,按照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通过窗口自取的,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发证窗口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并要求申请人登记签收。申请人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区政务服务大厅委托邮政局按照留存的通讯地址寄件送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一号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改革难度大、时间紧迫,区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财物、技术等配套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区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人员培训,确保顺畅运行。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一口受理”综合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办理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一口受理”培训应当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以后业务培训一年不得少于3次。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一口受理”综合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一口受理”机制的顺畅运行。

(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跟踪,将“一口受理”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区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提请区政府进行督办。区监察机关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要严格问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