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8-00087
  • 上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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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16
  • 2018-03-16
  • 通知
  • 上政办〔2018〕19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街区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6日

 

上街区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8〕16号)要求,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流堵结合,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地沟油”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我区“地沟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单位职责及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认真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切实推动“地沟油”源头治理,规范处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具体安排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安排部署“地沟油”治理工作

1.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地沟油”的来源复杂,违法制售活动隐秘性强,治理难度较大。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要求,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整治,严格检查执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合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要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责任部门)。

2.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各方面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责任单位: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落实屠宰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符合要求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责任单位:区农委、发改委、城管局、食药局)。

2.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以背街小巷为重点,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加大对农贸市场、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如实记录屠宰畜禽来源、销售去向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做到屠宰环节痕迹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农委、食药局、城管局、商务局)。

3.保持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地沟油”收集、加工、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全面开展线索摸排。依法查处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农委、食药局、城管局、工商质监局、工信委)。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1.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办法,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理行为,防止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区农委、环保局、食药局、商务局)。

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试点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建立全区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屠宰过程、同步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区农委、城管局,食药局、商务局、财政局)。

抓紧研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探索“地沟油”科学鉴定方法。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产业发展步伐(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卫计委、食药局)。

2.加快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合理布局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工程建设,争取到2018年年底形成处理能力。计划到2020年,全区总处理能力达到2吨/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城管局、农委、峡窝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

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工作,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城管局、农委、国税局、地税局)。

兴办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要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责任单位:区农委、城管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