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7-00158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7-06-13
  • 2017-06-13
  • 通知
  • 上政文〔2017〕72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通报2016年度郑州市全域土地督察情况会议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5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郑政文〔2017〕8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纠正土地利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暴露问题。以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为契机,彻底摸清全区土地管理利用现状和问题底数,聚焦问题整改,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虚报瞒。

坚持政府主导,把握政策界限。以政府为主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事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历史用地遗留问题。

坚持依靠群众,注重维护权益。凡涉及收回土地、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利益补偿等问题,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正当权益。

坚持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维护权益长效机制,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的持续整改,不实耕地、存量违法用地全部处置到位,不再出现新的不实耕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幅下降,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突破上级下达目标。列入国家督察台账清单的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城镇空闲土地基本消化使用到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全部收缴到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减量任务得到落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和利用秩序持续稳定。

三、整改任务及时限

(一)消化处置不实耕地

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精神,重点对不实耕地数量、结构、成因进行分析,分类处置,防止出现新的不实耕地。对堆放占压、平整场地等可以复耕的不实耕地,要逐宗落实责任,限期复耕到位;对确实不能复耕、短期内又无法完善手续的,要依法落实占卜平衡义务,补充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永久性占用不能复耕的土地,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地类变更,并核减耕地面积。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18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处置到位,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二)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

本着“一地一策、以用为先”的原则,明确时序、先易后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逐宗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城镇空闲土地的有效盘活利用,加快消化存量。

自2017年起,每年完成20%以上,5年内全部完成。2017年10月底前要将纳入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督办整改内容的25宗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三)清理处置违法用地

重点清理处置列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天候遥感监测问题图斑清单、卫片执法检查核实及其他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对恶性违法征占土地、违反产业政策用地、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对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及重大民生项目涉及的违法用地,要完善用地手续,依法处罚到位后,抓紧组织报批。对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落实,致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18年12月底前全部清理处置到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四)加快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

重点解决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和备案的增减挂钩到期项目、1355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拆旧复垦、归还指标等遗留问题。要抓住全省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的时机,全面排查本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数量、工程进度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主要障碍,建立台帐,综合施策,逐个推进。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要通过调整、核减、摊销、延期、购买指标等办法,解决拆旧复垦和周转指标归还问题。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按规定将拆旧复垦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以及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等措施,多渠道解决拆旧复垦资金不足问题。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项目实施的最大受益者,调动其参与建新拆旧的积极性。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50%以上,2年内全部完成。

(五)清理追缴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重点追缴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认定、历次审计发现的各类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土地出让金。限期拨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对采取份年度补偿的,完善拨付办法,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严肃查处拖欠、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办度,对已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约定时限仍无故拒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7年12月底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应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应全部收缴到位。

(六)解决部分地方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

要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储备力度,科学制订和下达补充耕地计划,有效拓展补充耕地渠道,确保耕地保有总量“占补平衡”。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安排部署集中整改处置专项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整改任务。

(二)精心组织,积极整改

区国土资源局印发本地问题清单和整改指导意见,各相关部门要正视问题,主动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对列入整改清单和台账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纠正彻底、处理到位”的要求,逐宗逐件挂账整改、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代,确保整改处置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依法依规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要公开查处一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7年6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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