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位于登封路西侧、博文路以南一宗建设用地面积为4673.5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郑州市上街区教育局,已征道路和绿地(其中道路用地面积286.84平方米,绿地面积163.81平方米)无偿划拨给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