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位于高速引线以东、科学大道南侧一宗建设用地面积为9007.2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郑州市上街区园林中心。注销豫(上街)划拨(2012年)第003号划拨决定书,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