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位于科学大道北侧、洛宁路西侧一宗建设用地面积为82580.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21栋附属物(总面积34101.61平方米)一并划拨给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划拨价款10284万元,已征道路和绿地(道路用地面积18787.8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171.81平方米)无偿划拨给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