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上街区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985号)批准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1.534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上街区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工业项目、城镇村道路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峡窝镇振兴社区、西涧沟村、马固村。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上街区峡窝镇:振兴社区0.0502公顷、西涧沟村2.4331公顷、马固村9.0513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拆迁安置、第三产业安置。
特此通告。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