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01/2016-00041
  • 上街区司法局
  •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 2016-07-14
  • 2016-07-20
上街区司法局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上司字〔2016〕25号

  

为认真贯彻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郑州市上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上政办〔2016〕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目标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各级领导干部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学习对象

中心组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

三、学习内容

(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设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行政诉讼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证程序规则》、《人民调解规程》。要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使每位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本职岗位的业务规范。

四、学习方法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坚持以增强实效为目的,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与读书笔记相结合,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方法,加深对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业务知识的把握,提高运用理论和业务知识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和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学习时间

从2016年7月份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

7月,利用2个学时,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设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8月,利用2个学时,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诉讼法》。

9月,利用2个学时,学习《律师法》、《公证法》、

10月,利用2个学时,学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

11月,利用2个学时,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2月,利用2个学时,学习《公证程序规则》、《人民调解规程》。

12月底,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考试,由局领导监考。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学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洪涛任组长,副局长巨亮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学法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等具体事务,定期研究解决学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武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大胆探索,创新学习机制。在学法的内容、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方面,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使学习体现时代性和实用性,要把学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效果,使学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服务实践,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三)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学习期间,及时搜集印制各类学习资料、领导讲话、时事政治,以及法律文献等,为学习提供基本保证。学习要与工作打穿插、见缝插针,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

(四)加大考试考核力度。在学习过程中,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不能借工作忙等为由不参加集体学习,不弄虚作假,不碍于情面,严抓细管。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将学习的效果与年底评优评先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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