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区属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通知》(郑安委〔2016〕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第四季度认真参加区安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2月30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68932115 sjaqjc@126.com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