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区属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6号文件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