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17-00044
  • 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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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31
  • 2017-05-31
  • 通知
  • 上安委办〔2017〕26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区政府安委会决定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  间:6月16日 8:30—12:00

主会场:亚星世纪广场

分会场:一镇五办设置分会场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形式

主要以广场活动形式展开,内容包括: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画册、宣传页;举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名、安全童画、安全警示教育展。

四、参加范围

一镇五办、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亚星世纪广场活动。

一镇五办自行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分会场活动。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安委会。

承办单位:区安监局。

主要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文广新局、区消防大队、区供电部门等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活动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主会场

1、宣传展板和咨询台活动区:沿亚星世纪广场东面(登封路东、西侧人行道)、北面(中心路南侧)摆放宣传展板和咨询台。具体安排如下:

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工信委、区卫计委、区商务局、区工商质监局、峡窝镇、济源路街道办事处、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矿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制作2条标语、2个展板,设置一个咨询台。

区农委、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区文广新局、区供电部门等单位制作1条标语、2个展板。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食药局、区科技局等单位制作1条标语。

2、安全警示教育展(演)示活动区:区公安局负责制作4块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展板;区消防大队负责制作4块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展板;区城管局负责制作4块燃气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展板;区卫计委负责组织救护车1辆进行保障和展示(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委、区消防大队,具体位置见附图1)。

3、“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万人签名区:为了更好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在广场设置签名长绢,可供过往市民及在广场活动人员进行签名(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具体位置见附图1)。

4、济办安全教育体验馆向群众开放,镇办、教体局根据济办安排有序参观。

5、区教体局选取一家幼儿园,举办“安全童画”活动,活动地点在幼儿园。

(二)分会场

一镇五办自行决定分会场当日活动内容,6月15日前报区安委办。

七、工作要求

(一)此项活动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搞好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展板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隐患治理、事故教训为主要内容。宣传展板要干净整洁,不得进行商业性广告,不得使用破旧板面,规格原则定为2. 4米×1.2米。

(三)参加主会场活动的所有单位,于6月16日早上7:30以前按要求进场布展完毕。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参加活动情况(宣传展板、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数)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见附表2)。

(四)配发制服单位要统一着装。

联系人:冯   杰    王跃楠   

电话:68000061    

邮箱sjaqjc@126.com

    

    附件:1、上街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示意图

               2、上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


                                                                                                                   2017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