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17-00052
  • 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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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22
  • 2017-06-22
  • 通知
  • 上安委办〔2017〕31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区工贸行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入夏以来,天气炎热,我区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雷电、大风天气增多,极易产生突发灾情。5月22日,当晚7时至12时,全区降雨量达67毫米,比去年同期(6毫米)增长了约十倍。6月21日,12时至13时,五云山降雨监测点降雨量一小时达70毫米。近期,国内多地因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贸行业企业汛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工贸行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各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确保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防洪度汛工作责任;要明确监管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水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因汛期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工贸行业企业的特点,督促企业制定防范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汛期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场所和部位,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工贸行业企业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要重点检查企业涉及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汛期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以及防汛度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强防内涝、防雷、防触电、防老旧厂房垮塌、防墙体倒塌、防危险物料被淹流失、防次生灾害等措施的落实;重点关注框架结构和使用彩钢瓦搭建的厂房,严防发生触电和因大风引发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重点做好汛期安全监控,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人员密集作业企业要重点完善落实防汛疏散预案;其它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防汛工作。

三、加强预警预报,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各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加强与国土、水文、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区降雨特点和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建立雨情、水情信息快速传递和沟通机制,保障信息及时有效;相关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抢险队伍,保证抢险物资储备充足,保证报警指挥系统正常运转;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企业负责人在汛期要坚守岗位,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要组织开展好职工的防汛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防汛措施落到实处,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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