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01/2017-00063
  • 上街区司法局
  • 开展扶贫,群众反映问题,实施方案
  • 2017-05-16
  • 2017-05-16
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上司文〔2017〕14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贫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区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经局党组同意,决定从2017年5月起,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信访举报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作风各类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区推进打赢扶贫整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

我局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局属各科室、司法所在扶贫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等问题;

二是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整治工作中,局属各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态度恶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

三是重点整治和查处我局工作人员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

四是重点整治和查处我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工作,从2017年5月份至11月5日结束,与全区扶贫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五个环节。我局根据实际,对各环节工作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局扶贫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韩洪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巨  亮  副局长

          罗权坤  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

          孟莉红  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

          蔡  婧  政治处主任

成  员:魏  源  办公室主任

          陈  呈  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科科长

          倪源君  法制宣传科科长

          武  镝  基层工作科科长

          苗媛芳  法制仲裁科科长

          蔡  蒙  社区矫正科科长

          张  佩  公证管理科科长

          卢  超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提升党员干部对专项工作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排查问题线索

1.组织专人检查。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通过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多角度全方位听取意见,摸清找专项工作整治的重点及存在问题,为我局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专项检查。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紧紧围绕扶贫整治工作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检查,特别是工作作风环节采取针对性检查。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68923541)全面接受监督。

(三)自查自纠

1.坚持问题导向。局属各科室要对照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针对干部工作作风问题,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薄弱环节,逐一对照检查,注重自查实效。

2.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要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以真抓实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3.坚持纠建结合。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立足于解决问题本身,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以自查自纠的实际成效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集中整治

1.强化纪律审查。局纪检组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强化督查督办。局纪检组要将扶贫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灵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坚决纠正搞变通、做选择现象。要加大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以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3.严肃责任追究。对违纪问题频发、对工作作风不良的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局属各科室和个人,要责任追究,落实责任。

(五)长效治理

局属各科室对在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是专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将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将专项工作融合到分管工作之中,防止“两张皮”,走过场。要把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强化警示宣传。通过宣传扶贫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增强广大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身边案例、经验、做法,编印教育教材,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协调合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局纪检组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局属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履行好本职工作职责,切实工作作风的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局扶贫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5月16日

 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                                                                     2017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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