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月25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协调监督作用,落实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镇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保障2017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小散乱污企业
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根据《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对环保部门下达的“负责“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协调,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行政拘留、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移交公安部门”的要求,重点对辖区“小散乱污”、“八小”企业,以及无环保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协调镇办、园区落实环境监管网格责任,发挥网格日常监管作用,全力参与配合排查工作,对整治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后督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 “小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
组 长:高天宝
副组长:牛玉风 付覃诚 郭 磊 秦晓吾 郑惠英
成 员:陈权兵 王红梅 申瑞峰 孙 岩 车少华
石晶晶 吴立军 陈志杰 李晓博 候兴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郑惠英任办公室主任,陈权兵、陈志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协调,调度进展情况,组织通报小结等日常工作。
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宣传动员到位。通过网络、报纸、标语、宣传条幅等媒体,广泛宣传“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要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69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浓厚工作氛围,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效果。
(二)压力传导到位。充分发挥各级网格监管作用。要建立完善环境监察责任网格,将此次整治工作任务,按网格管理的要求,细化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排查到位。2月2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做实做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排查台账样表见附件1),明确责任到人,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以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的方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自2月起,各单位每月25日报送工作台账电子版和盖章件,8月25日同时报送工作总结。
(四)协调整治到位。要切实履行环保部门各项责任,对发现的整治企业要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及时督查整治进展,及时落实整治结果。对重点问题、疑难问题要报请区政府研究解决,8月31日前按照《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以图片、表格、一企一档的形式,将所有企业整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所有问题整治到位。
(五)通报交流到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按时报送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周通报、月小结制度,加强信息交流,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查指导
成立督查队伍,定期对镇办、园区整治情况进行后督查,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对后督查中发现的企业和问题,发现一家、移交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确保移交问题整治到位(督查跟踪台账样表见附件2)。对未整改到位的,上报区大气办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治;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上报区大气办约谈属地镇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是环保系统2017年省市两级,大气、水污染两项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小散乱污”整治工作将纳入对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实行一次整治、永不反弹,一经拆除、绝不死灰复燃的要求,全面落实后期监管责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假报、整治不彻底和整治后监管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
2、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督查跟踪台账
附件1
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在乡(镇)、办 | 企业名称 | 地址 | 企业 类型 | 整治 要求 | 上报 时间 | 整治 期限 | 分包 责任人 | 完成情况 (完成日期) |
注:1.此表各镇办填报,自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2.类型分为:小散乱污、八小。3.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整改完善、限期拆除。4.完成情况为报送时企业情况,根据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正在整治、正在拆除、拆除到位等,已完成的应注明完成日期。
附件2
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督查跟踪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在乡(镇)、办 | 企业名称 | 地址 | 企业类型 | 整治要求 | 移交日期 | 完成情况 (完成日期) | 分包 责任人 |
注:1.此表环保局填报。自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2.类型分为:小散乱污、八小。3.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整改完善、限期拆除。4.完成情况为报送时企业情况,根据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正在整治、正在拆除、拆除到位等,已完成的应注明完成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