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7-00044
  •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小散乱污,方案
  • 2017-01-25
  • 2017-01-25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月25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协调监督作用,落实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镇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保障2017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小散乱污企业

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根据《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对环保部门下达的“负责“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协调,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行政拘留、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移交公安部门”的要求,重点对辖区“小散乱污”、“八小”企业,以及无环保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协调镇办、园区落实环境监管网格责任,发挥网格日常监管作用,全力参与配合排查工作,对整治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后督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 “小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

组  长:高天宝

副组长:牛玉风  付覃诚  郭  磊  秦晓吾  郑惠英

成  员:陈权兵  王红梅  申瑞峰  孙  岩  车少华

        石晶晶  吴立军  陈志杰  李晓博  候兴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郑惠英任办公室主任,陈权兵、陈志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协调,调度进展情况,组织通报小结等日常工作。

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宣传动员到位。通过网络、报纸、标语、宣传条幅等媒体,广泛宣传“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要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69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浓厚工作氛围,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效果

(二)压力传导到位。充分发挥各级网格监管作用。要建立完善环境监察责任网格,将此次整治工作任务,按网格管理的要求,细化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排查到位。2月2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做实做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排查台账样表见附件1),明确责任到人,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以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的方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自2月起,各单位每月25日报送工作台账电子版和盖章件,8月25日同时报送工作总结。

(四)协调整治到位。要切实履行环保部门各项责任,对发现的整治企业要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及时督查整治进展,及时落实整治结果。对重点问题、疑难问题要报请区政府研究解决,8月31日前按照《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以图片、表格、一企一档的形式,将所有企业整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所有问题整治到位。

(五)通报交流到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按时报送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周通报、月小结制度,加强信息交流,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查指导

成立督查队伍,定期对镇办、园区整治情况进行后督查,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对后督查中发现的企业和问题,发现一家、移交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确保移交问题整治到位(督查跟踪台账样表见附件2)。对未整改到位的,上报区大气办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治;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上报区大气办约谈属地镇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是环保系统2017年省市两级,大气、水污染两项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小散乱污”整治工作将纳入对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实行一次整治、永不反弹,一经拆除、绝不死灰复燃的要求,全面落实后期监管责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假报、整治不彻底和整治后监管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

      2、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督查跟踪台账

 

 

 

 

 

 

 

 

 

 

 

                                                       



附件1

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乡(镇)、办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

类型

整治

要求

上报

时间

整治

期限

分包

责任人

完成情况

(完成日期)







































































注:1.此表各镇办填报,自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2.类型分为:小散乱污、八小。3.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整改完善、限期拆除。4.完成情况为报送时企业情况,根据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正在整治、正在拆除、拆除到位等,已完成的应注明完成日期。


附件2

郑州市上街区小散乱污企业督查跟踪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乡(镇)、办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类型

整治要求

移交日期

完成情况

(完成日期)

分包

责任人
































































注:1.此表环保局填报。自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2.类型分为:小散乱污、八小。3.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整改完善、限期拆除。4.完成情况为报送时企业情况,根据整治要求包括补办手续、正在整治、正在拆除、拆除到位等,已完成的应注明完成日期。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