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
防治强化督查期间上街区环保局协调保障工作
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上街区环保局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6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上街区环保局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环保部4月5日召开的《2017年——2018年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视频会议》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上街区协调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为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在我区开展督查期间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区环保局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中央督查组在河南督查期间上街区环保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 长:高天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牛玉凤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付覃诚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磊 副局长
秦晓吾 副局长
郑惠英 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纪晓 园区办副主任
王凌之 园区办副主任
成 员: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负责人
二、设置协调保障专项工作小组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查组在郑州期间的配合保障工作,本着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小组。专项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小组内部的职责分工,由组长负责提出具体的人员分工方案。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付覃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纪晓 园区办副主任
成 员:车少华、赵炜洪、赵晓燕、康宗轩
联系人:车少华 68932798,13803896752
职 责:
1.负责中央督查组在郑督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工作;
2.负责督查组与局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负责筹备召开见面会、动员会、汇报会等;
3.负责中央督查组和省、市、区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
4.根据中央督查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5.负责协助安排督查组调研、走访、问询、座谈活动;
6.负责完成区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文件组
组 长:陈纪晓 园区办副主任
成 员:赵炜洪、赵晓燕、车少华、康宗轩、杨帧、冯亚朋、朱瑛睿
联系人:赵炜洪 68922279,15838159524
职 责:
1.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并做好材料留存,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
2.负责协调局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相关会议领导讲话的起草;
3.负责整理有关会议记录、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负责信息报送;
4.负责督查活动的会议传达和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完成区资料文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办案件落实查办组
组 长:秦晓吾 副局长
副组长:郭 磊 副局长
郑惠英 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权兵、吴立军、孙 岩、石晶晶、贾亚楠
联系人:陈权兵 68932627,15939039519
职 责:
1.负责做好督查下沉督查的通知、协调、抽查和保障工作,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重大环境问题,抓好边督边改工作落实;
2.根据督查组交办的案件,抓好督办整改,及时跟踪整改落实,及时反馈;
3.负责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交办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审核;
4.负责制定信访工作和网络舆情方案,协助处理驻地群众信访问题;负责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编发舆情专报;
5.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搞好应急处置;
6.负责完成区交办案件落实组、安保维稳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责任追究组
组 长:牛玉凤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陈纪晓 园区办副主任
成 员:赵炜洪、贾 坤
联系人:贾 坤 68922279,15837100361
1.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凡属违法、违规、违纪的,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追责,对查办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2.负责区环保局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后勤服务组
组 长:陈纪晓 园区办副主任
副组长:王凌之 园区办副主任
成 员:赵晓燕、贾 坤、温 彦、苗志明
联系人:赵晓燕 68922279,15136112736
职 责:
1.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2.负责中央督查组在上街期间食宿安排、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保障工作;
3.负责保障督查组会议室和用车需要,安排督查组工作期间的接送任务;
4.负责大型会议会场布置工作;
5.负责完成总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一)所有督查协调保障人员由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成员必须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二)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拒绝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各专项工作组实行日报告制度。自中央督查组下沉我市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要于每天下午17:00,向综合协调组报告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二天工作安排,由综合组汇总后上报局领导小组。
(四)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