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7-00067
  •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高价源,自动监测数据
  • 2017-07-21
  • 2017-07-21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为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在线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京津冀地区及主要传输通道城市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102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郑环文〔2017〕108号)文件精神,我区高架源企业已经纳入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考核范围,为确保我区数据传输率达标,现就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领会。

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重要意义。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既能杜绝企业弄虚作假,又能实现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真实可信。只有通过对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的监测数据,才能作为行政执法、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依据。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扎实开展比对监测。

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我区市控及其他高架源企业的季度性比对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比对监测的内容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和《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总站统字〔2010〕192号)执行,比对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报告,随测随报。

(二)严格进行现场检查。

区环境监察大队对高架源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力度,做到每周一次,认真填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将本季度现场核查表报给区环境监测站。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及时要求其整改到位,确保高架源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规范运行。

(三)做好有效性审核工作。

区环境监测站根据比对监测结果表及区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核查表,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每季度及时、规范地对我区市控及其他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上报市局监测处。

(四)建立有效性审核档案。

区环境监测站根据企业提供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资料及环保部门填写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资料,建立市控及其他高架源企业数据有效性审核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三、强化培训,加强宣传。

在执行过程中,环保部门要抓好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明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考核规程的职责和程序。同时也要在企业开展相应的培训和宣传,让企业明白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加强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最大限度发挥自动监测设备的效能。

 

 

附件:1.需开展有效性审核高架源企业(除国控、省控)名单

2.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

3.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表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

需开展有效性审核高架源企业(除国控、省控)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放口

1

郑州长城铝业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煅烧排放口

2

河南中铝碳素有限公司

东侧、西侧煅烧排放口

3

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

2号窑尾


附件2

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

核查单位:              日期: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环保负责人


电话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

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排污口编码


设备型号


生产厂家


验收情况


制度执行

情  况

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有□ 无□

完善 □ 不完善 □

运行、巡检记录

有□ 无□

完善 □ 不完善 □

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有□ 无□

完善 □ 不完善 □

标准物质易耗品定期更换记录

有□ 无□

完善 □ 不完善 □

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有□ 无□

完善 □ 不完善 □

设备运行

情  况

仪器参数设置情况

二级门禁管理系统

有 □ 无 □

氧量

有 □ 无 □

校准系数

有 □ 无 □

速度场系数

有 □ 无 □

仪器参数

设备设置值

现场核查值

排污口尺寸(米)



过剩空气系数



校准系数



设备运行

情  况

速度场系数



异常、缺失数据标记和处理

有无标记

有□ 无□

有无处理

有□ 无□

设备运转率(%)


数据传输率(%)


数据报表

污染物排放浓度

有□ 无□

流量

有□ 无□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有□ 无□

日报

有□ 无□

月报

有□ 无□

季报

有□ 无□

核查人员(签字):                                日期:

企业人员(签字):                                日期:

1.设备运转率计算公式:设备运转率(%)=(实际运转小时数/总运转小时数)×100%

2.数据传输率运算公式:数据传输率(%)=(实际传输数据量/总数据量)×100%

 

 

 

 

 

 

 

 

附件3

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表

 

企 业 名 称


比对监测单位


监测日期


点 位 名 称


自动监测设备名称


制 造 单 位


型号及编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比 对 方 法

自动监测方



















项  目

比对监测数据

自动监测数据

标准限值

比对结果

达标情况





































比对监测

结 论

 

 

 

 

 

            比对监测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