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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安监管〔2018〕15号
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5月8日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局广大干部抢抓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历史机遇,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全力晋位次争上游,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有作为”的主题,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培育敢于担当、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为建设“和谐美丽、智慧低碳、创新求实、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

三、目标要求

(一)解决不敢担当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境界不高、担当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纪律规矩与担当作为的关系;心态浮躁,精神不佳,工作消极懈怠、履职不尽责;上推下卸、宁推不揽、讨价还价、敷衍塞责、逃避责任;面对困难矛盾绕圈子、找借口,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办法,只求相安无事、不愿动真碰硬等问题。

(二)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求稳怕乱、固步自封,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任务,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坐而论道、光说不干,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工作过分强调客观理由,回避问题、上交矛盾;宗旨意识不强,领导看得到的就做,看不到的就不做,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久拖不决等问题。

(三)解决标准不高的问题。重点解决综合素质能力不强,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干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满足现有成绩,滋生惰性心理;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发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对新形势新情况不熟悉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习惯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缺乏争先创优的精神等问题。

(四)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重点解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会想事、不会干事;执行力不强,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拖拖拉拉,落实不坚决,推进不扎实;工作能力不足、办法不多,摸不透实情,找不准问题,提不出对策,打不开局面等问题。

(五)解决纪律不严的问题。重点解决组织纪律意识淡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深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依然存在;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执行上级政策搞变通、打折扣;工作自由散漫、纪律松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上网打游戏、炒股、网上购物,开会无故缺席、找人替会、不认真听会,工作日中午饮酒,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全局干部队伍的“五个明显增强”:

——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敢于挺身而出、主动承担,千方百计抓好落实;遇到困难问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想方设法予以破解;出现问题时,主动面对、负起责任,积极稳妥处理解决。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恪尽职守,敢抓敢管,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做到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定下来的工作全力推动,部署了的任务落实到底,工作执行力切实增强。进一步提升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矛盾、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项目、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能力在一线锤炼,成绩在一线检验。

——争先意识明显增强。工作高点定位、对标一流,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和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真抓善管。积极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在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立说立行,一抓到底,确保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争一流。

——效率意识明显增强。面对各项工作任务,说了算、定了干,做到节奏快、措施实、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基本准则,工作力求细致、精致、极致,大幅提升质量和效率,推动每项工作快落地、真落实、早见效,形成心无旁骛干事业、驰而不息抓落实的新气象。

——纪律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一言一行不碰红线、不触底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带头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

四、方法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精心谋划准备,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5月8日至5月31日)。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推动干部职工抓好落实。坚持把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切实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阶段:集中查找问题,狠抓整改落实(201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全体干部职工要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四风”新表现,对照本实施方案列举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联系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认真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逐项逐件抓好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全面考核总结,持续巩固提升(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开展“回头看”,做好查缺补漏、建章立制等工作,为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证,并进一步形成经验、倡树典型、树立导向。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承担全局作风问题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和移交转办等职责。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既要牵头抓好本单位作风整顿工作,又要做好表率带头转变作风,用好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用好的业绩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

(二)强化干部监管。局党组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制度,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全面了解干部日常表现,及时提醒、函询、诚勉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探索建立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工作实绩差的干部职工,及时召回待岗培训,对整改情况好的重新安排上岗,对整改情况差的移交区委组织部或区纪委监委给予党政纪处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作风建设全方位、无死角。

(三)严肃督查问责。局党组负责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和问责处理。采取跟踪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执行纪律不严、遵守规矩不够、办事效率不高和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严重影响法律政策执行、重大决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按照“双追究”制度严肃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所在科室责任,情形严重者定为负面典型、警示全局。

(四)提升行政效能。局办公室负责落实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作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编制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持续“减证便民”,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五)严格考核奖惩。局党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与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等挂钩联动,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实行作风建设红黑旗制度,每季度评定一次红黑旗科室。对红旗科室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适当提高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对黑旗单位停发当月平时考核奖,对连续2次被评为黑旗科室的,取消本年度绩效考核奖,取消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各种综合性评优评先资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对因作风问题受到各种曝光及处理的,当事人、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同志当月平时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被处理2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六)营造浓厚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作风建设的舆论宣传与监督,充分发挥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舆论影响带动和监督促进作用,大力宣传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进的先进个人。同时,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将作风问题处理结果在上街电视台、《上街时讯》等媒体公开曝光,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大力营造转作风、树新风、重实干、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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