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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安监管〔2018〕27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扎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明电〔2018〕1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市通报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铁腕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综合督导督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范围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范围是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一)大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大执法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源头防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企业取得许可后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对有关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情况。

(三)大督查内容

区安委办督查组将不定期的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底)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力量对照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单位要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监局。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7月至10月)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

2. 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区安监局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存在违法事实的行为,要立案处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11月至12月)

区安委办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单位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排隐患、领现金”活动,要求全体从业人员参与进来。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活动联系人,6月30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监局402室。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自查自纠工作统计表》,于每月29日之前,报送区安监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