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18-00041
  • 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政务,通知,宪法
  • 2018-11-28
  • 2018-12-05
  • 通知
  • 上安监管〔2018〕52号
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郑州,根据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上街区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上治区办〔201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作出新的贡献,为建设“和谐美丽、智慧低碳、创新求实、开放包容”的新上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郑州。

三、活动时间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活动安排

(一)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落实局长、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局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组织党组中心组通读一次宪法、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

(二)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进企业。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推动宪法宣传进公共场所。在局显著位置悬挂宪法宣传横幅,在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内容;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送宪法学习宣传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四)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12月4日上午8:30-11:00到亚星盛世广场,参加“12·4”全国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设置1个法律咨询台,展出1条宣传横幅、2块宣传展板,重点突出宣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突出宣传安全生产等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宣传实效,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学习。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全局要把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突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单位。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迅速兴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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