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0-00006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综合,执法,计划
  • 2020-04-17
  • 2020-04-17
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全面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一杜绝、三下降”为目标,以属地、分级管理为原则,以监督检查危化和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手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贯彻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落实,妥善安排监督检查任务,详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不缺位、不越位,避免重复检查,监督检查计划有序推进,检查结果及时公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完成。

(二)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上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决定实施方案》,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行为,规范使用法律文书,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服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既要维护营商环境,又要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及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严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监管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打造公正廉洁良好形象。

四、监督检查主要工作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除省、市负责监管以外的其他危化、工贸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上述范围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上述范围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一)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风险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监督检查。结合其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制定随机抽查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郑州市应急局将对上街区应急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主要以抽查企业、实施市县两级联合执法的形式开展。对抽查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3家。

)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及检查对象范围发生变化,达到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要重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备案程序。要及时公开涉及大检查、专项整治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事项、涉及企业名单、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

、责任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实施执法工作。

责任区域:上街区行政区域

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张海涛 郭万忠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袁翎峰 赵朋辉 张潞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其他执法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负责案件审核、备案、信息公开和统计等相关执法工作。

六、计划安排

经统计,上街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危化、涉尘涉爆企业25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工贸行业179家

(一)执法监察力量

区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6人(局长、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空缺编制2名,实际从事执法检查工作2人);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5人,现有12人(工勤岗位2人,实际从事执法监察工作3人)。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实际,实际从事执法监察工作共计5人,局主要领导每月参加执法检查不少于一次,分管领导不少于两次开展执法工作。区应急管理局配备执法车辆2辆。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0年度法定工作日251天,总法定工作日为251(天)×5(人)=1255天;监督检查工作日47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410天;非执法工作日371天。

1、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重点监督检查25家企业,按每次3人参加、2工作日计算,共150工作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年计划监督检查除高危行业以外的企业54家(按不低于30%抽查),按每次3人参加、2个工作日计算,共324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调查核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参加区联合执法行动、办理行政许可、进行行政复议陪同上级部门检查等事项。经测算,共41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定相关规划、方案、通知,撰写有关总结、报告,参加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值守、参加党群活动请假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共371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全年共监督检查重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79其中,计划重点监督检查企业25家;一般监督检查54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局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中进行抽取

)检查主要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在结合市局有关业务处室开展的专业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对监管对象综合性执法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

2. 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7.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8.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10.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1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12.其他依法依规应当检查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制定的检查方案为准。

七、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防止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现象的发生

(二)创新方法,提升效能。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监督检查+专家”工作模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优势。监督检查采取“互联网+执法”方式,实施精准执法,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适时评估,有序推进。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的要求,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分析评估当月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研究解决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完成,并于12月底前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检查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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