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52/2015-00002
  •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总结计划
  • 2015-12-24
  • 2015-12-24
上街区环保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谋划

上街区环保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新上街的总目标,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深化大气、水污染防治,使我区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充分发挥区大气办的牵头协调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充实了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是区大气办督导组定期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是按照省、市安排,第一时间将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传达,及时启动管控措施,专人驻厂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2.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一是工业企业治理工作。重点工业点源治理方面,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和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水泥厂烟气提标治理工程已完成,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试运行。18家工业企业签订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承诺书》,并制定本企业的冬防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碳素行业综合整治方面,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2家碳素企业总投资600万元已按照要求进行综合整治;其余5家碳素厂,1家取缔,1家拆除,3家停产。工业企业、建材行业、搅拌站扬尘治理方面。对各类堆场的“三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40家,下达整改通知6份,立案处罚1起。同时严格落实后督查,确保整改到位,1家砖厂停产治理,3家搅拌站累计投入1200余万元,完成“三防”措施整改。

二是建立燃煤锅炉拆改“后督查”机制。加大燃煤锅炉后督查力度,做到对燃煤锅炉铁腕执法,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杜绝小燃煤锅炉反弹现象。共计出动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发现亚龙湾洗浴中心违规使用燃煤锅炉,已取缔。

    三是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共调查服务行业80家、社区居民200户、企事业单位60家,排查出用煤单位31家,其中服务行业22家、企事业单位9家。2015年,我区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4平方公里,累计建设面积17.84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66.9%。并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出台了《上街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加强与城管局、各镇办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监督管理,增加现场督查频次,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取缔一起。

    四是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治理餐饮业油烟,召开全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推进会2次,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0份,8月25日前,全区481家餐饮企业已全部完成油烟治理任务。

五是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积极协调区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等部门,摸清全区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数量、位置及业主单位等情况。目前,我区1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六是大气污染防治散源调查工作。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20日,对全区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源(环境统计范围外)、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居民油烟、燃煤锅炉、燃煤灶、露天烧烤、道路两侧黄土裸露、非道路移动源、农用车、畜禽养殖业、喷漆场所及干洗店等污染源的种类、数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了全面调查。印发了《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散源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各镇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出动调查人员200余人次,调查数据2100余条,调查辖区内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源(环境统计范围外)34家、餐饮油烟420家,居民油烟42730户(其中集中排放9616户,直接排放33404户)、喷漆场所13家,干洗店6家,混凝土搅拌站10家,道路黄土裸露2处,4000余平方米,畜禽养殖5家,农用车4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50辆。目前,该项工作已按时按标准完成,并受到市大气办的通报表扬。

    (二)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河流沿岸企业监管。以枯河流域为整治重点,重点排水企业均安装了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实施专人负责、驻厂监管,定期、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建立水质超标预警和紧急应对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三是积极开展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验收监测。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实施整治,每月对水质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城区饮用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保持在100%。

(三)稳步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

    我区生态区建设规划自2012年11月人大批准实施以来,积极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深入实施《上街生态区建设规划》。目前,生态区创建5项基本条件已完成4项。25大项30个指标中,已完成28个,占10年(2011-2020年)创建规划总任务的93.3%,超前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四)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提高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对辖区内所有危废产生企业进行摸底大排查,为期3个月,共计出动300 余人次,100余车次。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对郑州正大铝业有限公司(原河南晶鑫实业有限公司)闲置放射源进行退役,切实消除放射源安全隐患。二是积极推进环境信访。畅通“12369”环保热线,实行24小时人工无缝值守制度,要求对主城区内的投诉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目前,共受理群众投诉292件,其中“12369”举报件226件,“12345”市长热线20件,群众信访件2件,网格转办件41件,微信举报件3件,所有投诉和举报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并进行回复,查处率、结案率、回访率均为100%。 

(五)着力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一是建立了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污染物总量审批。二是积极推动工程减排。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投资1.2亿元、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水泥厂投资450余万元完成烟气提标治理工作,实现达标排放。三是推动和落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我区2家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企业郑州金翔印刷有限公司和林肯电气合力(郑州)焊材有限公司,已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截止12月底,据初步核算,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890吨、152吨、10142吨和7415吨,均在市定控制排放量内。

(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严把项目入驻关,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区重点项目的环评服务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和内容,开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全部做到了应批尽批快批。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67个,验收建设项目22个,全部符合新建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了郑州通用航空试验区规划环评审批和上街装备产业集聚区生态规划编制工作。

(七)积极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

一是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了我局权责清单共计258项,并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承诺,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用权受监督”的现代政府机关管理理念。二是进一步清理、取消、减少和简化前置性审批,将2013年改革后保留的6项审批事项调整优化为4项,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区级行政审批的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前置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了再规范、再明晰。

(八)严格执法强化环境监察

一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新建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排污单位580家次,组织夜查35次,确保辖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联合镇办、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对辖区内“土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共排查出“土小企业”18家,目前均已取缔,实施断水断电。三是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将排污企业“划区、分片”,纳入监察网格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纠正违法行为52起,约谈企业负责人2家,关停取缔22家,立案查处22起。没有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环境监管,深入开展环境大检查活动。成立3个联合执法组,深入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环保大检查问题台账,每周汇报工作进展,确保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共计排查企业300余家,发放《致全区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300余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2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专项执法、违法超标排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对全区2家污水处理厂、6家重点涉水企业、1家燃煤电厂、2家水泥厂、4家碳素厂及所有煤场、灰场、渣场及其他物料堆场、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六是加强灰渣库环境管理。对库区修建围墙,进行闭库管理。并联合工商局、峡窝镇对库区周边41家无证无照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均已实施断水断电。

    (九)加大环保宣教工作力度

一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监督员、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媒体记者等30多名公众代表,开展“公众环保体验日”活动,对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污水处理厂等进行了亲身体验。并开展了环境大接访、环保宣传一条街等系列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环保宣传。共张贴悬挂标语、横幅1000条,制作宣传展板120余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环保建议和意见20余条;二是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召开企业及群众座谈会6次,发放《致全区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500余份。并于5月26日举办了《一法一系列》专题培训会,邀请相关专家深入解读新法新规内容,对100余家企业进行了新《环保法》培训宣传;三是继续开展“三进三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共走进2个社区、2所学校及80余家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四是在郑州日报、河南法制报、郑州环境、上街政府工作快报、上街信息等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发表宣传稿件150余篇,不断提高了群众环保意识。

    二、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环保工作将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主线,不断加大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力度,确保各项环保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美好、更放心的环境保障。

(一)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机制,配合发改、工信等部门,统筹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落后产能企业依法进行严管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拆除。二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削减燃煤。区发改委、工信委牵头,削减煤炭消费,大力实施重点节能技改工程以节约煤炭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任务;区质监、商务牵头,做好燃煤的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区环保局牵头,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后督查力度,继续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多部门共同推动,做到从源头控制,严控燃煤用量,严厉打击劣质散煤,提高煤质。三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对碳素、水泥行业实施治理,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实现超低排放。巩固“土小”企业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四是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体系,对各镇、办,相关单位实施有效考核。五是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特别是加强同荥阳、巩义市的协作,搞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应对,协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减少周边污染源的输入,改善区域整体环境。

(二)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一是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加大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水质100%达标。二是加强地表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加强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我区入荥阳处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市定要求。加强与城管、农委等部门的沟通,对厂西防洪沟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储进入污水处理厂,确保汜水河水质达到三类水标准。

(三)继续推进生态区建设

    “十三五”是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期,将进一步强化监管,不断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巩固生态村创建成果,按要求完成生态区建设规划(2011-2020年)年度工作任务。

(四)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力争实现污染源数据调查的常态化,强化数据整合与综合分析。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加大行业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继续把工业污染源减排作为总量控制的重点,提高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水平。要“政企合力,建管并举,奖惩并重”抓好重污染行业、产业集聚区管控。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小微”排污企业的治理水平。

(五)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升级

在加快发展、引进项目的同时,坚持“四个决不”,即决不把降低环保和安全门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决不在接受产业转移过程中接受污染转移,决不让传统工业集中区成为新的污染源,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要将有限的环境容量用在高新产业上,通过严格项目审批、环境准入和有效的奖惩激励,倒逼和引导企业不断加快科技创新与升级,推动企业产业升级改造和生态化改造。

    (六)强化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采取明查、暗查、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为载体,强化监管,严格执行新法新规。加强与区公检法系统沟通配合,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二是按要求开展危废物流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督,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三是深化环境信访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大对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力度,确保不发生因环保问题处置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渠道及微信举报平台功能,加强投诉案件的处理,环境投诉案件处理率达100%。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郑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同时结合网格化管理体制,积极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共创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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