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55/2015-00012
  •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要点
  • 2015-12-24
  • 2015-12-24
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抓改革、强规范、优服务、促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着力推进以责任、效能、创新、和谐、法治、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六型人社”建设实现新突破,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实现郑州通航试验区建设新突破中的作用更出彩。

主要目标: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6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3.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400人,创业培训35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00人,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200人,城乡新生劳动力预备制培训15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500人,开展技能鉴定1200人。

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六个方面五十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就业创业

(一)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对全区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人员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台帐,做好就失业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对持证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走访或电话回访1次。

(二)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每月回访1次,了解求职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力争使我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二是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联系,结合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组织区属重点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活动,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专项活动。

(三)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在4月、9月对全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技能培训情况进行调查,完善农村劳动力基本信息台账,摸清底数。同时,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开展计算机、家政服务等,提升就业能力和水平。每季度在新型农村社区举办1次企业用工招聘活动,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四)统筹做好困难群体就业。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站、所,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和实名帮扶机制,每季度走访就业困难人员1次,提供合适就业岗位。

(五)优化整合中铝企业分流人才资源。对中铝企业2015年度分流技术员工进行登记和调查摸底,建立分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与中铝企业沟通联合举办两次企业分流人员专场招聘会,最大限度地使这部分人员在我区乃至全市实现二次就业,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六)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指导中心功能,将创业培训与技术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资金三者结合起来,形成创业资金、平台、人员三到位。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搜集整理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易于操作的创业项目,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组织1次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新建1家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就业500人。

(七)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按照上级下达我局的各项培训任务,加大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力度,力争10月份完成全年各项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同时,在全区新增1家职业培训机构,新建1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八)扎实做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人力市场代理的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完善。重新审核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基础信息。全年新增劳务派遣100人。

(九)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与市局积极沟通,选择2-3个人员区域集中的社区,开通与市局对接的就业服务网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信息对接服务。充分发挥区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组织好春节、麦收、秋收后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和每月15日在人力市场举办的日常招聘会。

二、加大社会保障覆盖

(十)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待遇落实工作。积极与社保局进行沟通联系,做好失地农民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的交接。对全区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失地农民各项补贴待遇的审核审批。

(十一)试点探索“村民变市民”后的养老保险长效保障机制。一是据全域城镇化后“村民变市民”的工作实际,在每个镇、办事处选择1-2个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新型农村社区,采取村集体投保或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企业(集体经济)职工的形式为村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扩大社保覆盖面。二是在已认定的失地农民村组中,探索60岁以下的农民通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或农村合作社)职工的形式缴纳养老保险,使这部分人群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企业退休金,提高待遇水平,减轻财政负担。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稽查工作。重点加强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年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稽查分别达到总数的90%以上;全年对全区养老金领取人员、失业金领取人员待遇资格稽查不低于享受待遇人员总数的30%。其中,养老保险待遇稽查重点走访80岁以上领取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稽查重点动态监控35岁以下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情况,建立稽查工作台账。同时,加大对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查处率100%,确保参保职工权益。

(十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贯彻落实《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监督制度,以医保定点医院、药店等与社保基金结合紧密的环节为重点,采取电话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住院患者开展回访,每月开展1次社保基金日常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基金专项检查,建立回访、检查工作台账,依法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能力。

(十四)继续推进“五险合一”体制改革。配合完成社会保险局人员、业务上划市局统一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及时与卫生、医院等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35岁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做到“有病早医、无病预防”。

三、大力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十六)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围绕我区通航试验区、产业园区和经济发展需要,选拔引进通用航空方面专业技术人才10名,金融、城建、规划、审计等急需专业人才40名,为教体系统中小学校引进或公开选拔30名教师。

(十七)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500人,培训高技能人才500人。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岗前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结合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采取校企联合、合作培训的模式,对城乡新生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实用型技能人才。

(十八)加强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摸底调查和结构分析,建立工作台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二是做好选拔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社保转移接续、职称评审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九)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一是扎实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明确目标,加强督检,确保全区公务员参训率100%。二是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三是与区委党校联合举办培训班,对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新进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及奖惩工作。一是完成201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要求向市局备案,做好年度考核奖发放。二是做好2014年度政府工作表彰奖励事项审核工作。三是开展2015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申报,拟定2015年度全区表彰奖励计划,并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四是按全市安排部署,做好各项评选表彰活动的人员选拔、推荐、呈报等工作。

(二十一)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做好全区干部调整后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公务员登记率100%。

(二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动态调控机制,督促全区事业单位做好聘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区卫生部门做好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岗位设置等有关人事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巩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成果,对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十三)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工作。一是做好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以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申报工作。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做好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工作。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报名、组织、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十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人事档案收集补充、材料鉴别归档、转递、借阅、整理、保管、检查核对等制度,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摸底调查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出改革方案。

(二十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调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优化薪酬结构,全面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务人员工作补贴。

(二十七)积极做好退伍兵安置工作。按照“双向选择、特岗竞聘、积分选岗”的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安置计划,完成上级下达我区5名退伍士兵安置任务。

(二十八)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和解困工作,促进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九)做好企业用工备案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全年录入在职职工信息4.4万人以上。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议备案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常态化发展,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托“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劳动保障专项监察员每月主动巡视检查网格内的用人单位1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三十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住建、公安、房管等部门联动执法工作体系,落实市政府〔2014〕42号文件精神,加大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建筑领域建立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双拖欠”事件发生。

(三十二)做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开展201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与房管、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惩戒,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三十三)规范化建设劳动监察举报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建成劳动监察举报中心,公布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注意事项和劳动监察执法流程,建立举报投诉工作台账,规范整理举报投诉案卷,打造劳动者维权之家。

(三十四)加强劳动监察队伍管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每月组织1次岗位练兵或业务比武,全面提升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管理严、纪律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劳动监察队伍。

(三十五)积极推进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豫人社仲裁〔2014〕7号)文件的要求,扎实做好仲裁办公场所、仲裁庭及设施设备配备工作,结合接待、立案、调解、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等职责分工,合理进行仲裁院内部资源配置。

(三十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处体系,定期研究解决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强化镇、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全年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48%以上。在镇、街道建立1家调解中心示范点,配备1-2名经过培训的调解人员、配备一间调解室,确保调解工作正常开展。探索在1家非公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

五、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七)抓好“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按照市里要求,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承诺、编制行政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动权力运行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阳光化,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三十八)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按照市局和区政府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要求,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调研,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

(三十九)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教育培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制度。

(四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对全局政策执行、重大决策、工作推进、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做好公开后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十一)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局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局属科室(机构)内控制度。高质量完成部门决算,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规范支出,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

(四十二)做好新闻外宣工作。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新闻发布活动,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我局的信息宣传任务。加强舆情分析,抓好重点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完成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研究。

(四十三)拓宽公共服务范围。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全区新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建设劳动保障服务站(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十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组织相关科室、机构每月开展1次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实行协调联动,合力开展攻坚。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坚持每日局领导接访、矛盾排查、多部门联动接访和信息报告等制度,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完成年度信访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十五)稳步推进其他综合性工作。按要求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环境保护、科普、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各项目标任务。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四十六)加强党建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工作制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突出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参与全区和支部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工会和共青团作用,营造和谐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

(四十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每月开展1次业务知识讲座,由局领导班子或中层领导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授课,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坚持中层干部每月1次述职,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通过述职,提升业务能力。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由科室、机构推荐1-2名信息联络员,参加由局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培训管理,提高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四十八)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我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和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好文明餐桌行动,全面做好农村结对帮扶工作,对帮扶对象肖洼村5名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

(四十九)做好网格化管理和驻村帮扶工作。扎实做好网格下沉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网格下沉人员业务培训,开展1次就业、培训、用工、劳动保障、人事人才等需求调查,完善网格内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建设好服务群众的“最后50米”。加强对帮扶村上街村两委之间的沟通联系,对困难党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每月回访1次,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五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每月开展1次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活动,观看1次廉政教育影片,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深入开展权力运行风险排查评估,积极开展反腐败、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典型案例警示等活动,加大对重大领域、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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