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55/2016-00012
  •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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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3
  • 2016-03-23
  • 通知
  • 上人社〔2016〕21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机构: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3日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三融入三提升”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改革、大规范、大服务、大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责任、效能、创新、和谐、法治、廉洁“六型人社”建设实现大提升,全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实现大提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一)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对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好实名登记,建立台账,每月进行回访,了解求职意向。组织区属重点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会,举办全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力争使我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和困难人员就业。一是扎实做好全区就业状况调查,建立统一完善的劳动力基本信息数据库,搭建区、镇办、社区三级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对未就业人员开展精准化服务,实现“应就业全就业”目标。二是以“村民变市民”后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每季度在回迁社区举办专场就业服务活动,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服务,促进未就业人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三是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及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7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2.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三)做好中铝公司下岗人员二次就业服务。与中铝公司对接,搭建与区属用人单位供需服务平台,根据职工的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意向及社会空岗需求,组织开展工业、三产服务业用工专场招聘活动。同时,依托中部就业网做好供需对接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最大限度地促进就业,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城乡新生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围绕我区机械加工、阀门制造等支柱产业所需的技能人才,重点巩固电工、电气焊、车工、阀门制造等技能专业,拓展家政服务、月嫂等特色专业,大力开展实用性技能等特色化、精准化技能培训,为用人单位输送合格的技能人才。完成再就业培训450人,创业培训36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00人。

(五)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创业扶持力度,邀请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培训老师授课,将理论教学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突出案例讲解和分析,让学员尽快掌握“SYB”创业培训精髓,对参加过培训的创业人员开展开业指导、项目开发、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提高创业成功率。同时,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全年发放创业贷款2000万元,扶持创业人员200人,带动就业500人。

(六)整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成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6月底前挂牌),做好档案代理、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服务、人才引进、用工招聘、代理人员档案的接转、整理和资料完善等服务工作。

(七)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开通镇办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与市人社局对接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信息对接服务。组织好春节、秋收后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和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服务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促进就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统筹做好失地农民保障和社会保险工作

(八)切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落实。一是对全区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及时掌握全区被征地和涉及人员情况,建立土地征收和涉及人员信息台账。二是做好上街村被征地农民待遇落实。三是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审核征收和上报。四是做好全区新申报被征地农民相关资料审核和待遇落实工作。

(九)探索镇办、新型社区、个人三方按比例承担社保费用新途径。力争在峡窝镇先行试点,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男50岁、女40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以农村集体、农村合作社或自由职业者等多种参保方式,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十)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社保稽查。一是贯彻落实《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监管制度,以医院、定点药店等与社保基金结合紧密的环节为重点,开展2次以上社保基金运行、无处方销售、串换药品、违规刷卡的日常核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加强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日常稽查,每月开展社保基金日常检查,每季度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年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稽查分别达到总数的90%以上;对全区养老金领、失业金领取人员待遇资格稽查不低于享受待遇人员总数的30%。其中,养老保险待遇稽查重点走访80岁以上领取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稽查重点动态监控35岁以下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情况。三是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的社保基金违法案件。

(十一)完成“五险合一”体制改革。配合社会保险局做好人员、业务上划归市局统一管理等工作。

(十二)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定改革方案,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并轨改革。

(十三)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健工作。下半年,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休干部体检。做好保健办的档案规范和完善服务流程等工作。

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十四)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开展全区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调查,围绕产业园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为教育系统引进、公开选拔60名优秀教师。

(十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实力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实力。适应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高技能人才奖励、高级工培训资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利用我区高技能人才在省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拔优势,力争与区总工会联合举办全市规模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走入基层企业,不断拓展职业培训,结合我区产业集聚区及通航试验区企业用工需求和不同工种、岗位要求,与长铝技校、铁路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实现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全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500人,培训高技能人才500人。积极开展我区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申建工作,做好基地建设的调研、规章制度制订和基础性工作等。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组织、报名、证书发放等工作。

(十六)强化人事管理。一是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改制。二是落实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严格岗位管理运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离退休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提高退休金发放比例审核、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复查等工作。四是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五是完成2015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考核奖发放。六是开展2016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申报,拟定2016年度全区表彰奖励计划,并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做好各项评选表彰活动的人员选拔、推荐和呈报等工作。七是做好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以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申报工作。

(十七)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核对公务员基本信息,按照政策和要求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晋升,并做好相关待遇落实。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深化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平时考核,按照《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工作。

(十八)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明确目标,加强督查,确保全区公务员参训率、达标率达100%。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认真组织我区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并联合用人单位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六进”实践锻炼活动。

(十九)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二十)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和退伍兵安置。严格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和解困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我区4名退伍士兵安置任务。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一)做好劳动合同指导服务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对小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力争2016年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大力推动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测。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持续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三年攻坚计划,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范围,认真做好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力争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十二)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指导。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落实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

(二十三)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审批和工伤认定程序。做好企业退休政策宣传、咨询,落实企业退休联合审批制度,加大对申请特种工退休人员的资格认定,严格控制退休审批。严把工伤认定各个环节,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加大案前调解力度,确保不发生因工作程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工伤认定结案率100%。同时,联合监察队、社会稽查队对出现工伤事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进行查处。

(二十四)加强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机制,与街道办劳保所、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结合,做好网格内企业劳动用工和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员主动巡视检查网格内的用人单位不少于50户。

(二十五)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在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月支付”上报、实名制登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等制度,抽调专职人员,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力度,每月对建筑施工单位督查巡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发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月报,从源头上杜绝“双拖欠”事件发生。

(二十六)做好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开展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切实做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信息征集和建档工作,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评估认定服务等工作,建立劳动用工“红黑榜”。

(二十七)提升劳动监察举报中心服务功能。完善举报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举报投诉接待台账制度,保证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100%,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实行24小时电话和首问负责制,主动融入全市“一地举报投诉、县区联动受理”工作模式。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对欠薪引发的堵门、堵路等突发事件要迅速响应,稳妥处置。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管理制度,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每月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十八)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建成标准化劳动人事仲裁庭,争取通过省、市对仲裁庭的验收达标。确保全年结案率93%以上、调解结案率50%以上。完善镇办劳动保障所调解中心建设,达到劳动保障所都配备1-2名经过培训的调解人员、一间调解室的目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建立1个企业劳动争议解调委员会示范点和1个镇办调解中心示范点。

五、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九)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域城镇化、人才培养引进、企业技能人员素质提升等影响人社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高调查研究和服务决策水平,推进业务创新,打造事业亮点,各科室、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开展基层调研,完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十)深化法治人社建设。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教育培训,推进人社工作法治化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制度。

(三十一)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做好公开后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迎检等工作。

(三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审批事项透明、审批流程简便、管理服务高效”新机制。推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实施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全区政务网建设的总体要求,逐步实现五单一网事项的网上运行。

(三十三)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局属科室、机构内控制度。高质量完成部门决算,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规范支出,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

(三十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新闻发布活动,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我局的信息宣传任务。做好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舆情分析,抓好重点和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完成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研究。

(三十五)坚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抓好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时期信访保障工作。继续坚持每日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狠抓积案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每月开展1次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实行协调联动,合力开展攻坚。完成年度信访案卷的整理、归档和验收等工作。

(三十六)稳步推进其他综合性工作。按要求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综治、平安建设、环保、科普、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目标任务。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党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好人大关于就业及社保工作专项评议。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三十七)加强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加强党员学习教育考核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持续强化中心组学习和学法计划,提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素质,提升履职服务能力。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强化党建责任人抓党建意识。加大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全区和支部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工会和共青团作用,营造和谐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

(三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挺纪在前,抓实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定期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深入开展“两创一评”(创服务型党组织、创服务型机关,作风纪律检查考评)活动。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加大对重大领域、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和新风险点的监督防控,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

(三十九)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各项学习、培训制度,培养全能型人才。继续坚持每月中层干部业务知识讲座,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健全信息联络员培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员培训和写作交流,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信息写作学习培训,编发《人社工作动态》,进一步提高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四十)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检等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和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等活动,全面做好农村结对帮扶工作。

(四十一)继续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网格目标任务,做好网格人员下沉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每季度开展网格人员业务培训,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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