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5498794/2016-00179
  • 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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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12
  • 2016-07-12
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怀督促下,始终把“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核心目标,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履行好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开创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现将2016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上街区共有涉药涉械单位166家,其中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5家(1家药品批发,65家药品零售,14家医疗器械兼营零售,5家大型化妆品经营企业),各级医疗机构80家。共有食品生产企业7家,食品销售单位924家,餐饮服务单位580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40家。监管对象共计1677家。

二、全力做好食品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根据人员变更情况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相继下发了《2016年上街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及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由区食安办牵头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各镇、办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了100%,对各镇、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了100%。

(二)加大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今年以来在全区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整治、“餐桌安全治理-主食行动”工作、农村食品市场扫雷行动、冷冻肉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检查、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检查、蛋糕房专项检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5人次,车辆29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003家次;快检农产品样品数为4286个,合格率达到99.8%;重点对全区7家食品生产企业和学校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全区幼儿园联合检查中,共发现5家幼儿园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现场对其食堂进行查封,并立案查处。

(三)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新开办食品经营单位的证前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许可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552份,核发486份。

二是围绕食品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方面问题,深入开展了食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动诚信档案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我局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为A级2家,B级210家,C级262家,其余新开办餐饮单位为待评定。

四是继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印制文明餐桌标语800份,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堂在就餐区显著位置摆放和张贴文明用餐桌签和宣传标语,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截至目前,全区70%以上的餐饮单位均张贴有文明餐桌方面的提示标语。

(四)加大整治力度,全力做好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确保中高考期间我区考生及教师们的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我局在考前一个月即对考点学校食堂和周边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中高考期间,派驻专人负责对考点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天候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考生的饮食安全。

二是继续推进“五小门店”专项整治。按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五小门店”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店等存在的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内外环境不整洁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排查治理,规范经营行为,排查一家,规范一家,达标一家。截至目前,共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示范店31家。

三是全面落实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在全区1镇5办均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支持,配齐执法办公设备,将监管力量延伸到最基层。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按照郑州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16年郑州市上街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于6月13日至27日举办了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各镇、办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超市、进厨房、进农村“六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出动人员600余人次,活动覆盖全区所有的社区,进入学校宣传6次,企业3家次,餐馆5家次、超市3家次,悬挂横幅42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一)计划周密,日常监管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0家次;检查医疗机构40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12家次;乡以上医疗机构4家次,全部为突击检查。完成基本药物抽验9批次,日常监督抽验21批次,医疗器械抽验4批次。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针对涉药单位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及时指出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指导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上级交办核查件5件,均按时进行了回复;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起,一般程序案件4起,入库罚没款总额3537.2元。

(三)紧抓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疫苗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对全区5家疫苗接种点均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对疫苗进行管理,目前暂未在我区发现有涉案疫苗。

二是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4家企业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均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以企业是否建立并实施冷藏冷冻运输管理制度、是否有运输途中应急预案、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冷藏冷冻医疗器械储运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为检查重点,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贮存、出入库、运输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家,县以上医疗机构1家。

(四)其他工作稳步进行

一是加强对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例。

二是认真配合市局做好GSP认证工作、行政许可工作。按照市局要求,积极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申报GSP认证。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8家申请GSP认证的企业,该8家企业已顺利通过GSP认证检查组的现场检查。共办理市局交办的行政许可事项11起(9家新开办药店现场验收,1家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1家药店变更经营地址现场验收),我局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态度,对这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到了市局。

四、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随着中心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不合格食品药品有流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趋势。与此同时,乡镇和村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薄弱问题突出,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监管手段落后。

二是部分食品经营者缺乏守法经营观念,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很多食品生产经营者只求经济利益,为了有利可图或获取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而广大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加上申诉食品问题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消费者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三是“五小门店”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外来低层次流动人口,其文化程度基本为初中及以下,卫生意识及法治意识淡漠,执行力差,违规加工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存在部分“夫妻店”、“父子店”,工作岗位混设,各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制度难以落实;健康证明办证率低,一人体检,全家经营;部分业主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是法规和标准不健全影响了监管效果。新的《食品安全法》已出台,但配套的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执法缺乏威慑力,客观上助长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相关专业监管法规还未修订出台,造成监管部门执法无据,对消费者维权也造成很大的障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推进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及时补充基层监管人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大现有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拓宽知识面,增强假劣食品药品的甄别能力。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办工作考核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社区(行政村)协管员力量,做到监管面全覆盖。同时加强对镇办的指导和督查,促进监管措施的落实;强化对镇办负责食药监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体系,完善检测设备,充分发挥市场超市食品快检室作用,每个快检室全年不低于2000批次食品快检工作。从源头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合理分配抽验任务,做好重点时间段、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食品药品抽验工作,保证全年食品药品抽验不低于400批次。

四是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五整五保”等专项整治工作及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和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配合市局做好药品GSP认证工作、行政许可工作,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市场安全。

五是做好宣传引导,提升行业自律。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业务知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认识和社会责任心,促进行业自律,坚决杜绝未经培训从事食品药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前提下,把执法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监管营造公平、净化的环境,加速推动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从根本上改变食品药品产业“散、小、弱、杂、乱、低“的现状,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根本好转。同时,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六是强化部门联动,构建执法合力。加强与司法系统衔接,扎实做好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搭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平台,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中的联系与配合,形成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合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2016年7月1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