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29X/2017-00009
  • 上街区审计局
  • 财政,审计,预算执行
  • 2017-08-30
  • 2017-09-01
2017年第3号公告: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30日在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街区审计局局长   史瑞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2017年的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创新审计方式、运用大数据审计,着力做好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客观求实和问题导向,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有效发挥了审计在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次审计共查出应上缴财政资金255.0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845.07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强化收入征管,多方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持续增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及财税体制改革,区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创新调控方式,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区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564.00万元,为预算的102.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0710.0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6.63%,减少21.62%。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障了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审计整改,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形成了政府牵头,审计、财政具体督促的工作模式,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诚恳,措施得力,整改成效显著,上缴财政资金257.99万元。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但也存在一些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2016年区财政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编列到具体项目,未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

区直43个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确定的152个项目、资金1971.07万元,37个单位年中追加预算的86个项目、资金1033.51万元,当年未执行。

(三)财政资金多头开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管理的资金在多个银行共开设26个银行账户。其中: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13个,社会保障资金专户7个,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专户2个,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2个,区镇(办)自有资金账户2个。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正在抓紧部署整改工作。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6年,区地税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营改增”工作;开展地方税收“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税收预算收入任务。但在税收征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应征未征8家企业税款81.99万元

    一是通过查询、比对近两年税款征收数据,经核实发现有4家企业2016年应缴未缴城镇土地使用税47.30万元;二是通过将地税部门的税款征收数据与土地部门的土地出让、土地证办理、违规占用耕地等数据进行比对,经核实发现有2家企业应缴未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53万元、2家企业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31.16万元。

(二)应征未征28家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应契税170.92万元

(三)应征未征3家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9万元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

根据地税局提供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台账发现,截至2016年底有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清算条件而未及时完成清算,清算工作进展缓慢,造成土地增值税延迟缴纳。

审计期间区地税局已追缴36家企业各项税款252.92万元,征收滞纳金21.25万元;追缴2家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08万元,征收滞纳金0.05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成效明显。尤其是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会议精神传达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落实,成效更加显著。但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一是截至2017年5月底,区财政扶贫专户中闲置2年以上的扶贫资金共有1030.97万元,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2016年至2017年4月市级下达上街区2016年度扶贫项目资金510.00万元,未及时报账,形成资金结余。

扶贫审计过程中,注重把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作为工作重点,做到边审边改边规范,推进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止目前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主要审计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存在未按要求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问题。审计过程中已责成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尽早安排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自2016年9月以来,共完成通航社区消防及暖通工程、中原路引线绿化二标段、通航社区室外配套及排洪沟改造工程等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送审金额共计4470.86万元,审定金额3316.76万元,审减率25.81%,节约财政资金1154.10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有些问题审计后立即得到了纠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已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全面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郑州市上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二)强化收入征管机制,进一步优化税源结构,保持地方税收平稳增长。建议由政府引导,各部门配合,开发、建设全区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实现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涉税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促收作用和综合治税对税收收入的促进作用,税务部门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走访企业、问题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的堵塞漏洞。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机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避免财政资金被侵占和损失浪费,真正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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