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解决规上企业职工子女优质教育需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上街区持续优化小学、初中招生政策,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已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遵循“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下列类别的先后顺序梯次招生:
1.上街区内房产:父母(其中一方)自购商品房
2.上街区户籍
3.上街区内祖辈房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过程中,前面类别如已完成招生计划,则后面类别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报名。
具备以上4类条件之一的,均可在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名。选择“上街区内房产”的,按房产地址所在“划片学校”入学;选择“上街区户籍”的,按户籍地址所在“划片学校”入学;选择“上街区内祖辈房产”的,按房产地址所在“划片学校”入学;选择“非上街区户籍”的,统筹安排入学。
二、近年来,区教育局全面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持续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明确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等认定条件,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指导,密切关注家长正当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监督、帮助和支持, 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我区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教育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6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教育局 68921857
联 系 人:张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