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214/2021-00027
  • 上街区房产中心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06-21
  • 2021-06-21
关于成立物业管理督办组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赵敬伟代表:

提出的关于成立物业管理督办组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关心和支持,就提案答复如下:

今年郑州市正在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我区也在复审范围之中,为此区政府成立了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其中成立有社区楼院督导组,督导全区社区楼院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目前全区各类小区卫生状况已有极大改善。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参加。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针对鸿盛新城小区大、业主多、问题复杂等实际情况,区中心办已按区政府要求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成立专门工作组,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业主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已在逐步解决。现正在依法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亚星花园已由业主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长铝22小区现由国浩物业服务管理,32、42等老旧小区,正在由办事处、社区引进新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以上小区,在区房产中心指导和办事处、社区组织下,也正在逐步推进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推进小区实现物业有序管理。

 

区房产中心作为物业行业监管部门,同时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从以下方面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减少业主同物业各方之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物业行业监管。

除了物业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集中督导外,日常加大对全区物业企业的检查力度,要求物业企业公布服务事项、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68928844。此外,对于多次督导仍无整改的问题,区房产中心将依法移交至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出面进行处理。

二、面向业主做好物业管理宣传工作。 

通过印发物业管理知识宣传册、制作小区宣传版面、开展小区专项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向居民解读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深化居民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在不间断宣传小区治理工作外,适时组织相关部门、镇(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参观、座谈、研讨,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非常感谢您一直对上街区房产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621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房产中心  68927299

   人:许春鹏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