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21-00011
  • 上街区公安局
  • 建议提案
  • 2021-05-25
  • 2020-05-25
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回复

吴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使用非机动车是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形式,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非机动车逆行、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还普遍存在。一是交通安全意识匮乏。相当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以及标志标线等缺乏必要的学习了解,甚至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明知自己是违法行为,但为了自身方便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则认为,交通法规与自己无关,就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不会被处理。二是安全宣传力度不足。长期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把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形式不多、宣传效果不佳;三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难。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非机动车绝大部分交通违法限制在口头教育或5-50元的现场处罚,缺乏像对机动车违法行为采取的驾驶证记分、暂扣甚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的措施或手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交巡警大队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增强交通安全宣传的权威性和可信性,定期曝光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认识到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二是加强交通管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求民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做到认真履职尽责,执勤中切实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进行教育或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525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68121000

   人:陈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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