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5995735/2021-00054
  • 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1-05-28
  • 2021-05-28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14号建议的复函

石福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区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已经成为地区之间竞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上街区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由书记、区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竭力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店小二”服务,着力构建“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政商关系。

一、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三项制度”知识库,广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准入制,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确定职权来源、执法岗位等主体资格信息,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涉企执法行为在源头卡限标准,严防执法扰企。三是做好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及公示工作。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定期将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全面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备案数据,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监督。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做到“无事不扰”。

(二)强化监督问责。一是嵌入一线强化监督检查。把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聚焦解决各职能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过程中履职履责堵点和制度机制盲点,牵头成立3个督查组,深入涉企涉商重点单位和窗口开展“护航”监督,推动解决问题13个。二是整体联动推动问题整改。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力问题与区委第十二、十三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内置探头”作用,点对点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2项,形成“发现-解决-防治”问题的完整监督链条。三是问题导向精准把脉问诊。持续构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组织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实地查访职能部门、生产企业、在建项目200余家,协助寻找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涉企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建立专项台账,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完善监督员机制。聘请了30名同志作为上街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建立了营商环境监督员联络群及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分类处置、办结销号,截至4月底,共办结监督员及企业反馈问题36件,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督导考核。2020年,我区制定了《上街区2020年度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考核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工作台账,每月进行督查督办,逐条逐项抓落实。2021年,我区印发了《2021年上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共98项工作任务,根据要点任务初步制定了《2021年上街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季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建立月度督促检查、季度打分排名、年度综合评比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点任务落实落细。近期,我区已初步起草《2021年度上街区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并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四)强化政策落实。设立惠企政策窗口,围绕退费退税、补贴补助、资金扶持等重点,汇集全区财政、税务、住建、人社等12个单位102项惠企利民政策,实现“一窗”兑现惠企政策,确保惠企政策快速落地见效。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2021年上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在减审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跑动上下功夫,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企业投诉畅通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问题整改联动机制“五项机制”,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提升效果,切实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一是积极推动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及时清理废止与新发展理念不相符的政策规定,细化实化政策执行程序和标准,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二是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金融信贷等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主动提供高效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让市场主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进行或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五是规范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制定印发《上街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上街区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完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争取为上街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1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发改委  85130620

联  系  人:王中亚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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