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87037/2022-00008
  • 上街区医疗保障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复函

张保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政策,区级层面没有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权限,只能对上级相关制度跟进和落实。报经市局后了解到: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多次过问建立长护险的有关情况,并要求由市医保局牵头负责,积极推进。市医保局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郑政办〔2022〕38号),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有序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择机实施。如果市局争取试点成功,并积极推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后,我区将第一时间落实,确保利惠群众。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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