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2-00033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2-09-19
  • 2022-09-19
关于规范利用现有停车场避免资源浪费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回复

杨景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利用现有停车场避免资源浪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单位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指引,以打造“畅通、有序、舒适、愉悦”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共治导向原则,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依法依规、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方法路径,着力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城市管理痼疾,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静态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打造生态宜居上街。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单位作出以下回复:

一、2020年我区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利用建筑退让红线范围设置临时停车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照“上发改〔2014〕13号文”的停车收费标准,制定了“上发改〔2020〕28号文”,将停车免费时长由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停车首2小时3元,以后每2小时增加1元。此收费标准远低于郑州市内区域和荥阳市等相邻县区,可在规范停车秩序,提高临时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避免部分市民长期占用公共临时停车泊位的同时,切实减轻群众停车经济负担。

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提高公共停车场的利用率,针对我区停车率较低的停车场,我单位积极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经过与停车场负责人协商,各停车场愿意推出更多的停车优惠措施,以此引导市民将车辆停放至规范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使停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道路更加畅通。

三、区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繁华街区等重点区域人行道车辆违规停放的巡查力度,坚持以耐心教育劝导为主的原则,加大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宣传,引导市民将车辆停放至规范的临时停车位或停车场内,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2022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937986

联    系    人:蔡文奎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