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2-00034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2-09-19
  • 2022-09-19
关于增建公共场所周边道路智慧便民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回复

许银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建公共场所周边道路智慧便民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单位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指引,以打造“畅通、有序、舒适、愉悦”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共治导向原则,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依法依规、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方法路径,着力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城市管理痼疾,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静态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打造生态宜居上街。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单位作出以下回复:

我区无主管楼院小区的智慧充电桩是由各辖区办事处和社区积极推进安装的,目前我区商超、银行、便民大厅等公共区域周边道路不具备安装智慧充电桩的条件,且审批安装充电桩的职能不在我单位。

2022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937986

联    系    人:蔡文奎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