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22-00005
  • 上街区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2-09-15
  • 2022-09-15
关于郑州市加强老年代步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回复

马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加强老年代步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是上道路行驶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能进行登记注册上牌和领取临时通行防盗车牌的电动车,且多为老年人驾驶。

在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加强该类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监管的同时,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据工作职责,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该类电动车的管理。

一是加强路面执法力度,认真贯彻《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查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规上道路行驶,对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逆行、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非法营运嫌疑的,及时移交运管部门处理。今年以来共查处该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76起,劝导6715起。

二是针对涉及该类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引导当事人对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有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倒逼生产企业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结合“组团式”下网格、“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针对“一老一小”开展精准宣传,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使其自愿放弃驾驶“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同时摒弃交通陋习,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68121000

联  系  人:张 建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