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883/2022-00053
  • 上街区民政局
  • 人大建议
  • 2022-09-19
  • 2022-09-19
关于建立婚前培训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回复

王瑞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婚前培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之规定,以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将婚前培训作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前置条件。

为了有效降低离婚率,我单位购买了婚姻登记调解社工服务岗位,针对离婚登记时的具体情况开展婚姻调解服务,减少冲动离婚现象。近两年来,共受理离婚登记申请825对,其中撤回和失效318对,有效调解率达38.5%。

2022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