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3-00014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3-06-13
  • 2023-06-13
关于设立社区便民市场、早市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回复

孙丽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社区便民市场、早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您的建议,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召开了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问题,并提出相关措施。

我局本着城市管理实际,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积极参与城市各类便民市场规划和建设工作。本着“应划尽划、应设尽设”的原则,划定区域。至目前,除城区内已建成北市场、果品批发市场等大型农贸(便民)市场外,丹尼斯、宏利来等便民超市也便利了市民生活所需。同时充分考虑到农民进城无处售卖自产自销瓜果蔬菜问题,留出了特定区域,安置流动摊点,目前各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谋划,设立便民市场。

(一)合理规划,合理布局设置便民市场

一是联合办事处、社区进一步开展调研,统筹规划,结合上街区实际,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激活市场、繁荣经济,疏堵结合、规范有序,市容良好、严格管理”的设置和管理原则,根据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和市民需求,合理规划布局设置便民市场。二是坚持放管服结合,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原则,结合办事处、社区要求,充分利用有条件的地域,在确保不影响居民、交通和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情况下摆摊设点,助力商户恢复经营和经济复苏。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早市、夜市、便民市场分门别类,在保障安全、不挤占盲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不影响交通和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采取划区域、划范围、划点位、限时间等多种举措,保障早市、夜市、便民市场的有序经营。二是对便民市场所有摊位经营者提出必须办理临时摊位证,签订“摊前三包”承诺书,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食品小摊贩备案登记方可经营等管理要求。

(三)拓宽服务,提高市民幸福度、满意度

一是明确早市、夜市和便民市场的职责和设立条件,缓解城区内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问题,引导流动摊点及自产自销农户进入临时市场规范经营。在流动摊贩较多的地方设置便民市场,以达到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市容美观、方便群众的良好效果。二是借鉴学习其它区管理服务机制,激活我区市民生活经济潜能。推进市场环境面貌不断改善,使市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进一步落实责任,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办好民生实事,让社会发展更有温度、人民幸福更有质感。三是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电视台等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对优化消费环境、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等内容进行宣传,促进商业繁荣,激发我区消费潜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我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提案中提到的曾在友谊街、公园东门北门设立便民市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与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商议,报区政府审批,重新恢复便民疏导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上街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2023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