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55/2023-00016
  •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大建议
  • 2023-06-27
  • 2023-07-14
关于提升教师待遇问题的答复
关于对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王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教师待遇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

在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贴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了落实。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准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的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8〕110号)文件要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教师也在调整范围内,并已调整到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3号)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三项津贴”。2022年我区班主任补每人每月500元;并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增加地方教龄津贴;2019年开始为教师发放绩效考核奖,每人10000元,其他事业单位没有执行;区财政每年拨付教师的500万元的超课时费,用于教师加班补贴。同比公务员只在2018年7月进行工资调整(教师也在调整范围内,并调整到位)。除此之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增加或调整任何工资待遇。

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

近年来,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统筹协调、周密组织、认真实施,通过公开招聘,及时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补充优秀教师,形成了教师队伍补充更新的动态机制。2021年,联合区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公开招聘在编教师44名,同工同酬教师57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名,满足了教育生源急剧增加的现实需要,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

三、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一)是做好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办理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加强职称工作业务指导。同时,积极向市职称管理部门反映我区教育工作实际,争取有利政策,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具体问题,保证职称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服务,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相关权益。2021年,我区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小学初级职称共111人。

(二)是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评审通过2021年度中小学系列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5人。

(三)是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业绩库审核。严格根据文件审核优质课、表彰等有关业绩,按时完成业绩库审核工作。

(四)是开展名师名医名家选拔培养工作,推荐申报郑州市名师第二层次人选4人。

四、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全面推行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严格聘用合同的管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等有关单位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并在动态管理过程中及时对聘用合同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合同签订率100%。二是严格坚持“按岗聘用”原则的基础上,确立岗位管理制度的基础地位。禁止超岗聘用和不按政策规定等级的聘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使用申报制度,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行水平。三是建立岗位动态调控机制。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晋升职称人员和通过工勤技能考核人员岗位聘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级内升级工作,实现岗位管理制度与工勤技能考核、职称评审等其他人事管理方式的逐步衔接。四是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转岗竞聘工作。积极宣传事业单位岗位转岗竞聘政策,强调转岗竞聘重要性,打破身份观念,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

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资及待遇的调整和变动,需要上级组织部、人事部和财政部出台相关政策才能进行调整。待上级部门出台相关调资政策后,我们将按照政策规定积极落实兑现保障教师待遇。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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