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4-00176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4-06-28
  • 2024-06-28
关于上街区政府成立文联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人大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

王瑞玲代表、赵鹏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上街区政府成立文联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文学艺术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打造具有上街鲜明特色的文化品牌,不断提升上街的文化影响力,对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区共有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等,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各协会充分发挥文艺团体职能,近几年顺利开展了“唱响新时代”群众合唱大赛、“我眼中的大美中原”摄影展、“灵雀之声”新年合唱音乐会等大型活动,为我区文化氛围营造、文化名片打造等方面作出了极大贡献。

对您们提出的“关于上街区政府成立文联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与上级部门、区委编办等单位积极沟通并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精神,社会团体的行政职能将剥离出来,实行政社分离,社会团体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等相关行政职能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担。从工作实践看,由社会团体承担文化艺术公益活动等相关职能更合适,既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也有利于推动社会力量为繁荣文学艺术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由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和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文学艺术联合会从单位性质来看,属于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学术性、行业性、福利性、公益性、娱乐性、联谊性的社会团体,如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社会团体一般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畴。

感谢您们对我区文艺文化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中共上街区委宣传部

2024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