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214/2024-00028
  •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大建议,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4-06-12
  • 2024-06-13
关于分次分批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B(2024)038号建议的回复

宋鹏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次分批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明确业主委员会委员参选的条件,规范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完善了业主委员会运作的制度,为街道社区依法依规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依法开展指导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二、严格落实街道职责,创新业主自治形式。加强对街道组织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业务培训,健全考核体系。组织街道重点对商品房住宅小区进行梳理,建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台账。对符合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限时完成选举工作,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组建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一是明确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力争推选出真正热心公益事业有觉悟、有素质的业主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二是建立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定期报告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监管制度,健全完善街道社区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三是建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开机制,接受业主监督。

四、发挥桥梁作用,推动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督促业主委员会,切实履行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监督物业企业履行合同、配合社区管理、了解业主意见和建议等职责,架起业主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使业主委员会成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