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22小区教师楼前车棚的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建街(汝南路至朝阳街)停车棚、居民楼楼体立面整治提升项目已于2021年立项,因区财政困难,项目暂未实施,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并按照方案为群众建设集中停车棚,为大家营造一个便捷的生活环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