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4-00095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4-06-14
  • 2024-06-14
关于在丹江路中间绿化带(淮阳路至登封路段)增设一处停车场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人大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回复

杨景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丹江路中间绿化带(淮阳路至登封路段)增设一处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城管局只承担停车场规划审批后的备案及管理工作,和对路边施划后收费的停车泊位进行管理。鉴于目前我区停车现状,本着“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我局会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人民防空等部门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城市“边角料”,在不妨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以上是关于对设置安全人行通道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易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路段有监督建议权,由人民政府做出是否设置安全人行通道项目的处理决定。2022年我辖区公共停车场已接入“智慧停车”智能化系统,通过数字赋能、疏导结合等方式,打通停车信息闭塞、提升车位利用率,缓解交通压力;我局持续推进对人行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车主进行引导,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场,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规范我区车辆停放秩序,提升市民规范有序停车意识,引导车主自觉遵守停车规范,做到有序停放。

2024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