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平川、何献伟、郭营、朱成委员:
您提出“关于为我区政府贴息扶持中小企业创业贷款的提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近年来,我区创业担保贷款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贷款对象范围,并对创业担保贷款制定了严格的办理和担保程序。更好的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担保申请,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根据文件要求,申请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办理担保手续。
二是简化申请流程。为实现创业担保贷款高效、便捷,我们进一步优化贷款申请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我区从最开始的需要提供13项资料精简到需要提供8项。同时,通过推行上门办理、一站式服务等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更便捷的速贷模式。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我区目前根据最新的文件要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5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400万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最新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同步对接一镇五办,针对重点群体和领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进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针对企业提出的诉求,现场沟通、解答,同时针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现场办理,提升政策影响力和引导效果。
四是加强部门合作。组织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围绕创业担保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提出解决方法。建议由金融机构整合存续贷款资源进行反推转换,同时贷款年利率由4.95%降低为3.75%,从而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进度。
五是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创新担保方式,降低贷款门槛,为更多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目前我区创业担保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反担保人担保,从最初的只限上街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扩大为: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机关或财政全额供给、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承担不超过20万元反担保;上街区范围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石油、电力、税务、电信、烟草、邮政单位的正式职工可承担不超过10万元的反担保。同时将简化反担保人担保手续,扩大贷款受惠群体。另一种是房产抵押担保,近几年来我区创业担保贷款从单一的担保人担保,现在又增加了房产抵押方式担保。贷款人可提供上街区内的全款房产、土地做抵押,根据实际价值评估贷款额度,评估费全免。
六是加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支持力度。我们不断研究政策,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上门服务、一站式办理。近两年来,为郑州市盛威特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云海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九冶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郑州高又高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华中建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共计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