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国、李爱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二十里铺安置区改水、改电问题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按照《关于推进驻河南省、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水〔2016〕66号)文件精神,改造的费用由移交改造的单位承担。上街区自来水公司开展“三供一业”供水移交改造工作时,二十里铺安置区作为原长铝企业外供用户,不在此次移交改造范围内。按照现有供水改造模式“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供水改造费用应由居民共担,但目前仍存在资金缺口,我单位将积极按照现行政策,争取改造资金,尽快实施供水改造工作。下一步,我单位将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申请专项债券,与老旧小区改造、片区改造、城市更新联动,申请专项资金,实行改造工程公开竞争的方式,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