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景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组干部任职培训切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农村村组干部培训确实存在“头重脚轻”现象:村“两委”干部培训已常态化,村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1-2次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其领导能力与政策执行力显著提升。然而村民组长培训多数通过村级工作布置会进行“以会代训”,非党员村民组长更是缺乏系统培训机会。与此同时,村民组长角色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在资产独立、物业自管的村民组中,组长需直接处理集体资产管理、物业协调、村民纠纷等事务,其素质直接影响治理效能。
为破解培训缺位难题,下一步我们将在本届村级换届选举结束后,开展“三级联动”培养体系。一是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将全体村民组长、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必训范围,并优先培训新任组长、非党员组长、集体经济薄弱组组长。二是推进培训内容精准化,涵盖政策法规(如土地管理法、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务技能(财务管理、矛盾调解、数字化治理)及党建引领(党章党规、乡村振兴战略)三大模块。三是完善培训管理规范化,设定学时要求、考核机制与动态退出规则,确保培训实效。通过这一体系,可系统提升村组干部队伍素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